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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保险资管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发布时间:2020-04-02  |  专栏:信易批

3月25日,银保监会公告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9年7月19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第6次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办法》提出,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办法》提出,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保险资管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一财经|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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