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备受关注的《克拉玛依市社会信用条例》明年将有望出台。届时,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有法可依。
4月23日,记者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此信息。
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多个议案、草案、条例、决定和事项。其中,会议听取、审议的《克拉玛依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更是与市民息息相关。
诚实守信是经济社会良序发展的基石,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依法惩治失信行为已成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信用立法是对失信行为实施系统治理的有效机制,但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社会信用法。2015年以来,上海、湖北、河南等多个省市试水信用立法。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框架搭建形成,已具备了较好的发展条件,但是制约社会信用体系向纵深拓展的问题不断显现。因此,加快社会信用立法,解决当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市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成为了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
去年年初,市发改委开展《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成立了条例起草项目组。11月,条例起草项目组赴上海市、宿迁市、杭州市等多个城市进行实地学习、考察调研后,完成了《条例(草案)》初稿。
随后,起草项目组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多次召开讨论会等形式,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今年3月23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条例(草案)》,形成立法议案。
《条例(草案)》共7章49条,内容包括总则、信用信息归集与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