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水利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水利厅《2020年水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0年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九江市2020年水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1.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除法律有规定的外,各科(站、室、队)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该信息,并按照国家“双公示”工作要求,做好“双公示”数据在局官方网站公示和台账留存工作,确保信息公示和报送的时效性。
2.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和报送。按照九江市水利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公共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归集报送,逐步完善充实我局基础信用信息数据。
3.加强服务对象信用信息的查询和应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登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主体有关信息数据,积极使用信用报告和信用记录,逐步实现“逢办必查、逢查必报”。
4.完善诚信体系制度。 进一步完善信用惠民、信用修复响应、失信修复承诺等相关制度。探索试点将双随机系统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水利工程招标过程中违法行为人列入失信名单,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威慑力。
5.做好信用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与省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并及时更新信用动态、政策法规等信用信息。 逐步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信用服务模块,包含信用动态、政策法规、联合奖惩、信息公示、信用信息服务等领域。
6.加强水利行业自身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县水利部门开展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照《2020年度九江市市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估指标》适时开展自评和整改。
7.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化政务诚信领域专项整治,继续推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政务失信问题清理工作,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增强政府公信力。
8.强化部门联合奖惩。贯彻落实国家系列奖惩备忘录,根据联合奖惩的奖惩范围、措施, 完善联合惩戒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并报送联合奖惩案例。
9.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行承诺制管理。制定相应告知书和承诺书样表,并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0.加强社会信用业务学习培训。将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纳入法制培训的范畴,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业务培训、政策宣讲、专题讲座、信用文化建设等活动,提高对社会信用体系的认识,增强水利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
11.加大社会信用宣传报道力度。结合国庆节、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媒介形式,开展各类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信用政策法规、信用典型案例等宣传报道,营造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12.加强组织分工。各有关科室、局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职责,认真部署各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照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好各自责任要求。
1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有关科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通报、责令整改。
14.加强人员经费保障。为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有关科室、局直单位应当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单位信用信息填报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要求,落实工作经费。
各县(市、区)水利局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