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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整治“零点行动”!九江14名“酒司机”以身试法被查处
发布时间:2021-05-26  |  专栏:信用动态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总有一些“酒司机”为躲避交警检查,在时间上打“擦边球”,与交警玩起了“时间 差”游戏。5月25日凌晨0点,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在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共出动警力50人,警车9辆,共查处酒驾 违法行为13起,无证驾驶1起,起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驾驶报废摩托车酒驾被查

“喝了多少啊,师傅,我站在你旁边都能闻到味道。”当晚在陆家垅路长虹大道桥下,驾驶人汪某被正在检查酒驾的浔南中队民警拦下,民警 示意汪某靠边停车接受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58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民警在检查过程中 发现,汪某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你这个车不能再骑了,本来存在安全隐患,你还酒驾,这得多危险啊”,在现场,民警对汪某进行了安 全教育,最后汪某因饮酒驾驶报废车辆,被处罚款酒驾罚2000元,驾驶证扣12分,驾驶证吊销处罚。

遇检查想逃跑,结果撞上后方车辆

同时,在德化东路新三鼎至金凤路路口(新湖庐山国际南门路段)上演了一场“偷鸡不成蚀把米”的酒驾悲剧。正在现场查处酒驾的新港中队 民警发现待查区的队伍后方发生了一些争执,于是民警立即前往查看。原来是现场发生了剐蹭事故,当事双方中一位司机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 于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7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事故的原因 竟是该司机为了躲避酒驾检查准备逃跑,结果与后方车辆发生了碰撞。最后,该司机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处罚。事故另 做处罚。

驾驶证已注销,结果又酒驾

凌晨,特勤中队在德华路查处酒驾的过程中一辆汽车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经过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34mg/100ml,属饮酒后驾车。在民警检查的过程中还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状态处于注销状态,目前属于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民警 最后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500元的处罚。


九江新闻网|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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