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分局、稽查局、股室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交流探讨处理投诉举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学习会上,消保股李瑞斌股长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和总体思路,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意义,认真解读了在经营者义务、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规范消费索赔行为、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等方面的细化和补充。
下一步,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全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市监局 李瑞斌 张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