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九府发﹝2018﹞7号)有关规定,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现发布九江市2021年第1期"诚信红黑榜",并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我市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格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