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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全省首创!推出“信易+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6-30  |  专栏:九江政策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创新“信易+”应用场景,不断优化九江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信易+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全省首创“信易+政府采购”,实现“信用越好,政府采购越容易”,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软环境”,提升惠企便企服务“硬实力”。

“以规画圆”,筑牢“信易+”基础保障。为夯实“信易+政府采购”的工作基础,九江市财政局构建起政府采购“全链条”诚信监管制度,建立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四方当事人的分级分类诚信监管制度体系,充分筑牢制度保障。同时,通过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四方当事人信用评价体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拓展完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模块功能,评价范围涵盖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四类主体,评价内容为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让“信易+”有据可依。

“以钉扣实”,强化“信易+”体系建设。一是明确守信激励范围,《方案》明确了“信易+政府采购”的两大类适用情形和三大类不适用情形,将“信用中国”“信用江西”等渠道查询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投标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守信激励应用,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可在九江市政府采购领域办理相关业务时,享受因信用记录良好带来的表彰奖励、评优评先、品牌创建等多种红利。三是完善守信激励政策,明确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合同签订进度等8条守信激励政策,充分实现“守信光荣、信用有价”,营造了诚实守信、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以尺戒罚”,确保“信易+”行之有效。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不断加强对市场主体诚信行为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市场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真正做到“让守信者降低成本,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同时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规范采购行为、执行采购政策、履行法定职责,发现有违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破坏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通过强监管、严惩戒,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让“信易+采购”模式更有效。


大江网|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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