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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1-03-05  |  专栏:江西政策

吉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10时20分许,安福县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遵照省领导批示要求,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27号)和《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与挂牌督办办法(试行)》(赣安〔2020〕15号)等有关规定,省安委会决定对安福县“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一、请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抓紧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市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全文公布。

三、事故结案后,请你市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肖鹏,0791-85257296。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江西省政府网|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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