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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诚信 守法经营】男子欠债不还“玩消失” “限高”让老赖主动履行债务
发布时间:2020-10-15  |  专栏:守信案例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报业融媒 记者 赵岑雨)欠债后玩消失,因为“限高”措施,而不得不履行债务。7月23日,被执行人姚某主动到浔阳区法院缴纳了他所欠的7.7万元债务,宣告这起旷日持久的委托合同纠纷案终于执结。

姚某今年31岁,九江本地人。2013年10月至12月,他以能帮助郑女士申请到公租房为由,先后四次从郑女士处共收取劳务费7.7万元,并出具了收据,双方约定待收到房卡后,收据作废。此后,姚某并未能申请到公租房,也迟迟不肯退款。郑女士不得不诉至法院,要求退款。

2016年10月,浔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他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故支持了郑女士的诉求,判决姚某在5日之内返还劳务费。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姚某开始“玩消失”,电话不接,家里也找不到人,执行法官查询他的银行账户,发现空空如也。2017年5月,姚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对其采取“限高”措施。近日,由于要到外地去,姚某却无法购买高铁票和火车票,不得不主动到法院来履行债务。法官说道,“限高”能迫使被执行人“有钱花不出”,有力压制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进社会诚信。


九江新闻网|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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