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江先生向九江市媒体中心反映称,他父亲在九江东源物业服务公司从事保安工作,离职后曾多次向物业公司讨要工资和押金迟迟未解决。江先生认为,作为一家企业,应诚实守信,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我父亲曾在东方国际公寓做保安,由于物业公司拖欠了好几个月的工资,去年5月就提出辞职离开,希望媒体帮助我父亲讨回工资。”江先生告诉记者,父亲离职后曾通过劳监部门和法院追讨欠薪,但仍未追回劳动报酬。
记者从江先生提供的民事判决书中了解到,江先生父亲于2021年8月应聘九江东源物业服务公司担任东方国际公寓保安,月薪1800元。2023年5月,该物业公司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所在地劳监部门调查核实,已确认该物业公司拖欠江师傅工资和服装押金共计7970元。其实早在去年10月,所在地劳监部门对该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劳动单位足额支付江师傅工资、押金等费用。
收到责令整改指令书后,东源物业公司并未执行支付江师傅的工资欠款,2023年11月,江先生父亲因多次到公司追讨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经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工资、退还服装押金共计7970元。如果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的债务利息。江先生表示,物业公司从去年上半年开始迟迟不支付员工工资,甚至还扣押了服装押金。
记者来到位于经开区南海路的东方国际公寓,所属轩宇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去年6月,原物业(东源物业公司)与新入驻物业(轩宇物业公司)进行了交接,之前在原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的江师傅的工资支付问题应由东源物业公司承担,新入驻的物业公司对此不承担支付义务。记者辗转联系到九江东源物业服务公司,吕姓负责人声称,江师傅的工资确实未支付,由于物业公司去年正在进行交接,东方国际公寓的项目经理是专门负责对接交接工作,交接期间曾进行过补发工资,但江师傅当时有存在旷工7天的情况,导致漏发工资。最后,吕姓负责人表示:“两家物业公司会进行沟通协商处理江师傅的工资等费用。”
3月上旬,江师傅在法院和媒体等多方介入下,最终拿到了所拖欠的工资和押金79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