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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时评:惩治学术造假不能止于“举报问责”
发布时间:2024-01-22  |  专栏:失信案例

学术不端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道德与诚信问题。近日,华中农大研究生联名举报教授黄某某学术造假,此事引发广泛关注。1月18日,该校深夜通报称,初步认定教师黄某某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决定停止黄某某校内所有职务和工作,将进一步对举报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最终调查结论依规依纪处理。

从联名举报,到“实锤定音”,接下来学术造假者自然要受到相应“制裁”。当然,学术造假令人不齿、害人害己,更是对知识殿堂与学术造诣的一种侮辱与污染,暴露出少数高校教师师风师德不正、监督管理机制存在漏洞以及学术科学评价机制体系欠缺等问题,应引起重视。

从实践来看,类似学术造假问题与现象并非一例,往往在“事后”被揭露,而事前审批、评价、核定等程序把关作用不明显,方让那些歪门邪路、来路不正的“学术”采撷“果实”,才有学术造假、学术不端现象发生。换而言之,前置监管与评价机制不健全,必然会导致“事后”举报。从这点来说,惩治学术造假行径、净化学术生态不能止于“举报问责”,还须在“建章立制”上下足功夫。

当然,治理学术不端,其价值与意义不在“治理”本身,而在于塑造一批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更在于引领立德树人的良好风气。所以说,惩治学术造假,关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教育事业高质量与长远持久发展。以预防风险、审核把关、严惩失范等“组合拳”,“编写”好一套人格培养与品德教育的“鲜活教材”,必然要依靠旗帜鲜明、动真碰硬“亮剑”,更要做好扎紧制度笼子的文章,才能标本兼治、系统施策、惩前毖后。

改革和完善教育体制,推动形成求真务实、严谨认真、独立思考、开放包容的学术风气与良好氛围,治理学术不端是题中要义,且任重道远。不论怎样,举报学术造假的行为,不仅有一定的“专业门槛”,更会造成不小的成本投入。所以说,对学术造假“刮骨疗毒”,将学术不端“毒瘤”彻底摘除,“解铃还须系铃人”,高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学术科学评价与公正透明机制体系,以科学、严谨、务实、公平的态度对待学术,才能刹住学术造假不正之风。

“德不孤,必有邻”。最好的人设是“自我”,守住学术道德与诚信底线,在于每一人。所以说,不让学术造假止于“举报问责”,还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尤其要避免“教师不用管”“学术高,品德水涨船高”等错误思想,滋养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的土壤与空间。让每一名大学教师秉持“吾道不孤”信念、耕耘学术殿堂、追求卓越学术造诣,才能让“崇尚真才实学、结出学术真果”成为学术研究的主基调与主旋律。


大江网|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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