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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信用”出行时代全面来临
发布时间:2020-05-14  |  专栏:信易行

为推动共享单车规范化使用落到实处,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推动不文明骑行行为与个人信用分挂钩,提升信用“通行证”的约束力。3月15日,《义乌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信用积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明确共享单车行业的“红黑名单”,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方式规范车辆运营和使用行为。按照信用积分榜,共享单车服务运营企业信用等级为E级,共享单车骑行人信用等级为极差的将列入共享单车行业“黑名单”。

对单车骑行人来说,违反交规、违规停放、破坏绿化、损坏盗窃车辆等违法或重点不文明行为都将纳入信用记录,与个人信用分挂钩。例如,骑行人还车时,未将共享单车停放在推荐停放点、路边指定自行车停放区域;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占用行车道、人行道、盲道、绿化带停放单车;在封闭式小区、大楼、停车场内停放共享单车,堵塞无障碍通道和消防通道出口等违法行为的,经查实一起扣除1分个人信用积分。对共享单车乱贴乱画的,经查实一起扣除2分个人信用积分;对恶意损坏或将共享单车占为私有的,经查实一起扣除5分个人信用积分。接下来,义乌市公安局、执法局等部门将加大对违规骑停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信用“罚单”落到实处。

“诚信是3·15的核心内涵,我们选择3月15日正式发文实施信用考核,目的是让更多人发自内心的将诚信品质当做重要生活规则,让诚信成为越来越浓的公共氛围和社会氛围,这比‘处罚效应’更有价值和现实推动力。”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贾志建表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需要汇聚政府、社会、企业、用户等多方力量,打造安全、有序、便民的绿色出行体系需要市民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相信在信用建设的助推下,绿色出行的文明理念将在义乌大地上蔚然成风,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义乌网|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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