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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市场波动 租赁业需主动调整应对挑战
发布时间:2020-08-26  |  专栏:信易租

日前,一项合作协议的签署引起了租赁市场的关注。

  围绕支持东疆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推动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天津东疆管委会与天津海事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推动航运管理、船员管理、船舶管理、航运服务等相关政策创新在东疆“先行先试”。在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助力东疆船舶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及污染防治、保障国家重大海上赛事活动、支持航运企业落户东疆和加强党建和人才合作六个方面加强合作。

  尽管全球航运市场长期复苏缓慢,今年又受到疫情的巨大冲击,但随着与交通、航运、海事等相关利好政策的出台与推进,我国航运产业不断发展并涌现出了新思路和新模式,政府与企业、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交流和合作也在持续加深,整个航运市场仍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

  打造国际航运融资中心

  因地理位置、政策导向等要素影响,天津东疆早已在航运市场开始布局,不断释放财税、海关、外汇管理等政策红利,为相关船舶企业、航运公司、租赁公司、银行等机构提供高效的服务平台,目前,已形成明显的产业集聚效应。

  7月31日,在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天津作为北方国际航运枢纽的地位,提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智慧绿色、安全高效、繁荣创新、港城融合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天津港成为世界一流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3000万标箱的目标。

  在全球市场新一轮变革调整中,航运作为一个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在发展的背后,金融的力量不容小觑,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趋势正在持续增强。

  近年来,中资租赁公司已经逐渐深入到全球航运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发挥融资+融物优势,为航运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意见》也提出,要做大做强国际跨境融资租赁,发展特色航运保险业务,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试点推进离岸金融业务,打造北方国际航运融资中心。

  数据显示,天津东疆的飞机、船舶、海工装备租赁已占据国内市场的80%以上。今年前4个月,共完成了196艘国际航运船舶、24座海工平台的租赁业务。

  相关租赁项目正有序落地,政策层面也在释放利好信号,但仍应看到当前航运市场错综复杂、波动剧烈,对于参与海事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和租赁企业而言,适时调整资产配置、投融资策略,优化资金结构和风控模式至关重要。

  多渠道充实资金来源

  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船舶租赁是单一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的一类业务。今年以来,受疫情、经济环境产业周期、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叠加影响,租赁公司自身的资金压力陡增,特别是对于在飞机、船舶等大型租赁物有布局的金融租赁公司而言,流动性风险确实存在。

  进行增资或是发行债券是租赁公司优化资金配置,调节流动性,补充资本常见的方式。在金融租赁方面,据《金融时报》记者统计,今年1月至7月,包括河北金租、河南九鼎金租、湖北金租、山东汇通金租、横琴华通金租、广东粤财金租、工银金租、农银金租、浦银金租、交银金租、四川天府金租、苏银金租、苏州金租、华融金租在内的14家金融租赁公司获得了监管批准发行金融债券,总发行规模高达710亿元,其中,单一机构工银租赁与交银租赁获批的募集规模均超过了100亿元,分别达到了150亿元和120亿元。

  在融资租赁方面,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的统计,今年上半年,融资租赁公司加大了长期负债的配置,中票加公司债的合计占比达37%,较2019年增加了11个百分点。

  除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外,今年1月至7月,交银金租、交银航空航运金租、建信金租、山东通达金租、华融航运金租、苏州金租均申请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并获得同意。从专门从事航空航运租赁服务的两家公司来看,交银航空航运金租的注册资本由85亿元增加至140亿元;华融航运金租的注册资本由9亿元增加至12亿元。

  密集发债和增资的背后,有政策的支持,也有租赁公司自身充实资本金、降低流动性风险、优化负债结构的真实需要。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提升抵御风险能力、强化公司实力是当务之急,预计今年下半年,将持续有租赁公司寻求增资与发债以补充中长期资金,确保租赁项目的平稳运行。

  结合市场变化调整风控措施

  由于企业出现债券违约,租赁公司受到直接影响,其风险管控能力备受考验。据中诚信国际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在22家已出现债券违约的企业中,共有106家租赁公司牵涉其中,涉及金额达814亿元。另外,从不良率的数据来看,根据中诚信国际的统计,2019年,全行业平均不良率增长至0.94%。从单个租赁公司的情况看,近期浦银租赁发布的公告披露,其2020年一季度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率为0.92%。

  租赁行业已经普遍面临着信用风险增大的问题,因受疫情影响,信用风险问题被逐渐放大。

  不仅是普遍存在的信用风险,就船舶租赁单一业务而言,疫情和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为航运板块带来了不确定因素,租赁公司需要结合航运产业的风险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例如,租赁公司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面临着造船合同违约风险、港口安全风险、项目再融资风险等。

  有业内专家建议,租赁公司应及时梳理合同中与疫情下船舶运营相关联的条款,再新签订合同时需参考当前疫情状况及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修改、完善、细化条款,例如增加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发布的传染病条款等,以提升应对突然事件引发风险的能力。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对租赁公司而言,除了在合同条款中应注意规避相关风险外,项目所涉及的船厂、承租人等合作方在抗风险、运营和偿付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还应加以考量,同时重视租赁物的风险缓释作用,降低租赁物持有期风险。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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