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考核将引入省联席会议成员督导、第三方机构评估、信用档案管理等机制,对全省设区市和省直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自评内容全量核查和评估。特别是本年度考核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加,以信用管理的方式为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提供全面的专业服务,在国内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考核中尚属首次,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项创新。
按照考核方案,本次将对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建共享单位、各设区市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赣办字〔2015〕19号)落实情况、《2017年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国家各部委联合签署的各类备忘录落实情况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信用有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包括筹备、自评、督导核查、现场考评四个阶段,预计2018年1月22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