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浔阳晚报记者从江西赣鄂皖路桥投资有限公司了解到,前不久,市财政局出台了《九江市长江大桥通行年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根据该文件规定,财政补贴资金返还的流程如下:江西赣鄂皖公司初审后,按季汇总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材料(含由银行提供的九江长江大桥通行年费缴费凭据),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九江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复核后向市政府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九江市交通局,再由市交通局支付给江西赣鄂皖路桥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赣鄂皖路桥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收款银行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账户上。
据悉,江西赣鄂皖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已按文件规定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主动对接九江市交通运输局,目前,该公司已完成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且正按市交通局的要求,安排专人专班加班整理补贴对象的电子汇总信息,争取尽快完成1、2季度的补贴款返还工作。如该公司收到财政补贴款,将在第一时间内通过收款银行将补贴款返还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并通过“九江长江一桥”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