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用动态
《江西日报》版面头条刊文,介绍瑞昌就业扶贫举措经验
发布时间:2020-05-19  |  专栏:信用动态

5月15日《江西日报》7版版面头条刊登《瑞昌精准施策狠抓就业扶贫》文章,介绍瑞昌就业扶贫举措经验。


文章全文

5月7日,瑞昌市高丰镇永丰村贫困人员严桃英吃过早饭后,像往常一样前往村里的扶贫车间上班了。“我在这里做事,每个月有2000多元的收入,还能照顾家庭。”她开心地说。


2018年7月,瑞昌市盈瑞箱包有限公司在永丰村设立扶贫车间,主要生产箱包、旅行包和背包。该扶贫车间共招收员工31名,其中贫困人员5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瑞昌市在指导该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公司复工复产,让贫困群众收入不减,稳定脱贫。


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带来较大冲击。针对于此,瑞昌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精准施策,狠抓就业扶贫政策的落实。采取网格化布局,以村为网格,全面摸清劳动力特别是贫困群众返乡数量、就业意愿、返岗意愿、外出务工地点等信息,并建立台账,帮助能就业、想就业的贫困群众就业。同时规定,工业园区企业新招贫困群众,按当年新招贫困群众人数给予每人700元的招工补贴。对于扶贫车间,每吸纳一名农村贫困群众工作6个月以上,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此外,鼓励贫困群众创业,对初次创办企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该市通过“点对点”“专车输送”等形式,把返乡贫困群众有序、安全输送到外地企业务工。同时,安排130多万元资金,对实现就业的贫困群众给予交通补贴与生活费补助。贫困群众连续在省外务工3个月以上的,每人给予500元交通补贴和500元生活费补助;在瑞昌市外、江西省内务工的,每人给予300元交通补贴和300元生活费补助;在瑞昌市内务工的,每人给予生活费补助300元。


该市还专门安排资金30多万元,新增公益岗位190个,安排贫困群众就业。同时,安排资金23.85万元,用于疫情期间各村聘请贫困群众从事公益事业的劳动报酬。


目前,瑞昌市已安排资金200多万元,用于帮助贫困群众就业,全市贫困群众就业人数达3969人,比去年增加82人。


瑞昌市融媒体中心|2020-05-19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