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我区召开全区反腐协调小组工作调度会。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欧阳东振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党工委委员、组织和人力资源部部长、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钟华星,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区追逃办全体成员、区纪检监察工委分管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调整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通知》,通报了经开区有关出国(境)证件管理及清理整治情况,学习并讨论了《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同时,还指出了全区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了2019年以来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运行情况及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
会议指出,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在区党工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决策部署,尽职履责、协同配合,对腐败现象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进一步净化了经开区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一要明责任,敢担当,工作更加主动。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反腐协调工作,不断增强协作意识,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扎实部署具体举措,有效形成合力反腐局势;二要建机制,严措施,协调更加顺畅。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建章立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有效促进协作配合;三要零容忍,无禁区,惩腐更加有力。要协作配合,有序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实现“双清零”目标;四要追外逃,盯出逃,管理更加严格。区追赃追逃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把好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措施落实,勇于担当反腐政治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重视反腐败协调工作,明确协作配合责任,明确协作配合程序,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追究常态化,切实将反腐败协调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进一步树立创新理念。反腐败协调工作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善于总结提高,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全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整体水平。
经开区讯(李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