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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  专栏:信用动态

202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部、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切实做好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农产品生产和购销活动频繁,是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各地要以“四个最严”标准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各项措施,全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巡查重点,强化监督管理。“两节”期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尤其要加大高风险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全面排查风险,及时消除隐患。要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的检查力度,督促其落实生产记录档案,严格农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农药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以及生产、销售和食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强化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严查快处的高压态势。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各地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单、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将《禁限用农药名录》和《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组织发放给每一个种养殖主体,并在基地关键位置张贴明示,增强生产者和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合格证开具情况的巡查检查,重点对种养殖主体是否按照要求开具并出具合格证,防止因推行合格证而放松日常监管的错误做法。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努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防控机制,强化应急值守。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强化舆情信息动态监控,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迅速查明问题因并妥善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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