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案件是涉农民工工资的,判决生效后,李某多次找借口拖延交付申请执行人周某和温某的工资,原告遂向武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被拘传到法院的李某冥顽不灵,正当执行员准备采取强制措施,李某意识到利害关系,最后,李某打电话让家人送钱来法院履行了部分案款。
通过拘传有效打击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起到了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该院执行局将继续多措并举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强化执行力度,多手段加强司法惩戒,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