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现将瑞昌市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7924236819
瑞昌市2020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名单
1、林安(九江)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
3、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4、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5、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
6、瑞民市金晖混凝土有限公司;
7、瑞昌市民杰混凝土有限公司;
8、瑞昌市龙腾矿业有限公司;
9、九江市九冶石灰石厂(建设中);
10、瑞昌市金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1、瑞昌市瑞龙采石场;
12、九江金厦混凝土有限公司;
13、瑞昌市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14、瑞昌市鸿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15、江西铜业集团武铜分公司;
16、瑞昌市华中力建有限公司;
17、瑞昌市璟裕钙业有限公司;
18、瑞昌市龙瑞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19、瑞昌市恒大矿业;
20、瑞昌市龙瑞物华采石场;
22、瑞昌市苏瑞高温炉料有限公司;
23、瑞昌星海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24、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25、瑞昌市胜利矿业有限公司。
瑞昌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