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昌市市监局开展“家庭过期药品绿色回收、无害化处理”公益活动,深入推进家庭药品绿色回收工作。
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成为劣质药,不仅药性失效,还可能发生霉变,一旦服用有可能危害健康。那么家里的药品过期了怎么办?瑞昌市市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直接扔掉的话,药品中的一些成分会渗透到土壤和水分中,长期、大量积累后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破坏人类和动植物的生物链。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会低价收购过期药品,简单包装后再次出售,危害百姓生命安全。因此,瑞昌市从2017年起开展“家庭过期药品绿色回收”活动,积极探索家庭过期药品绿色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
目前,瑞昌全市“家庭过期变质药品绿色回收点”增至73个,覆盖城区和所有乡镇,实现回收区域全覆盖。“我们在医院和药店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并有专门人员对药品进行登记。”家庭药品绿色回收按照“四统一、一公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登记表格、统一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统一管理人员培训和公开集中无害化销毁)的要求,制定了《家庭过期变质药品绿色回收工作考核办法》,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并且每年对考核达标的回收单位给予一定补助,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奖励,工作不力、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回收资格。开启药品从生产—流通—使用—回收—销毁全过程科学监管新模式。
从2017年以来,瑞昌市已连续4年开展多次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回收过期闲置药品近1.7万盒(袋),回收过期药品约15万元,所有回收的药品均实现“绿色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