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在共青城市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二、政策依据
1、《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办发电〔2021〕8号)
2、江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共青城市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申报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6℅;
3、上年度新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缴费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工商注册是企业性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可申请稳岗返还。
四、返还标准
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应在本年度内申请上年度的稳岗返还。补贴标准:中小微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给予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钢铁煤炭煤电等去产能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给予稳岗返还。
五、办理程序
1、在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申报,登录网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lzy/index.html)选择“登录注册”,按照系统提供的内容完善企业信息,并上传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扫描件,等待审核。
2、若审核并公示通过后,稳岗返还申领企业根据经办机构的通知,稳岗返还资金将同步拨付到所属企业账号。
六、申报材料
《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返还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联系方式:0792-4391053
办理地址:共青城市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人社局105号失业保险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