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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初步确定2021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
发布时间:2021-05-06  |  专栏:信用动态

我市初步确定2021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帮助3.14万户农村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


九江新闻网讯(李恒强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谈思宏)5月6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截至4月底,我市今年已初步排查出470余户农户符合农村 住房安全保障对象条件,待2021年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出台后,将及时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农村危房改造作,稳 步推进2021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全市2021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十三五”期间,我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4亿元 ,帮助3.14万户农村贫困户实现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好坏关系到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的巩固。4月14日,住建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 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范围,即农村住房安 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 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根据《实施意见》精神,市住建局迅速组织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及乡镇农房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意见》,督促 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及乡镇农房办及时对各自辖区内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情况进行仔细摸排,对住危房的农户住房情况 进行认真核实,并组织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对危房等级进行评估认定,建立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台账,按时汇总报送至省住建厅等部门批准 。


九江新闻网|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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