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信用乡(镇)、信佣村创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共青城市信用乡(镇)、信用村创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共府办发〔2020〕62号_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信用乡(镇)、信用村创评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