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位推动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不断提升河湖森林环境质量,推动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根据《九江市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九江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市河长办、市林长办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市级总河(湖)长会议、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河湖长制工作
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市、区):湖口县、浔阳区、濂溪区、修水县、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瑞昌市、共青城市、永修县。考核获得良好等次的县(市、区):柴桑区、八里湖新区、武宁县、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德安县、彭泽县、庐山市、都昌县。
二、林长制工作
各县(市、区)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得分前三名的是:德安县和武宁县并列第一、彭泽县第二、湖口县第三;得分后三名的是:永修县、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市。具体考核分数为:修水县96.89分、武宁县97.73分、永修县94.48分、瑞昌市97.16分、德安县97.73分、庐山市96.61分、都昌县96.88分、湖口县97.62分、彭泽县97.72分、共青城市96.33分、柴桑区97.11分、濂溪区96.94分、八里湖新区96.36分、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96.27分。
希望考核排名领先的县(市、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要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整改提高,补齐短板弱项。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的工作部署要求,压实责任,共同推动我市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创品牌、出特色,全力谱写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九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