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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九江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  |  专栏:九江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支持九江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支持九江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工作要点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程序简便、方式灵活、不受地域限制、快速结案、一裁终局、成本低廉等独特优势,是诉讼外解决经济纠纷的首选方式。九江仲裁委员会自组建以来,为及时化解经济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仲裁影响力、公信力,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九江仲裁品牌,特制定出台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为重点,以贯彻实施《仲裁法》为主线,健全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不断丰富仲裁服务方式,加强仲裁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质量,为有效预防化解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仲裁服务和保障。

二、加强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切实保障仲裁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支持仲裁机构依法独立仲裁,支持仲裁机构依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不得干预仲裁裁决,不得干涉仲裁机构日常业务工作。

(二)强化仲裁机构内部管理。仲裁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内部监管制度,健全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回避制度、职业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促使仲裁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证仲裁案件质量,提升仲裁公信力。

(三)大力推动仲裁分支机构建设。争取在1~2年内实现仲裁分支机构县(市、区)全覆盖,为当地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利的仲裁服务。

(四)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改进仲裁员选聘和管理制度,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逐步建立分类别、适应多层次需求的仲裁员队伍。

三、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

(五)建立健全仲裁协作机制。仲裁机构要建立仲裁案件通报机制,对涉及重点疑难、群体性纠纷的仲裁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协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建立与企业交流沟通机制,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积极鼓励仲裁机构与经济发达地区仲裁机构交流与合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支持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仲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把仲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在解决好传统商事纠纷的同时,把仲裁服务延伸到基层,积极参与乡村、街道、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实现案件受理多样化。

(七)鼓励支持仲裁解决纠纷。鼓励经济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把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首选,并写入制式合同。

四、持续加强仲裁宣传推广

(八)加强仲裁宣传,营造仲裁事业发展良好氛围。仲裁机构要把《仲裁法》的宣传作为长期而重要的任务,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做好仲裁法律宣传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新修订的《仲裁法》纳入“八五”普法范畴,广泛开展宣传,重点讲解仲裁与诉讼的异同、仲裁的优势和进入仲裁的要求,推动各企事业单位熟练掌握仲裁法律知识。各新闻媒体要开设学习专栏,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仲裁法律知识和仲裁的成本优势、程序优势,扩大仲裁的社会认知面和影响力。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仲裁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借助各类平台,运用各种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使仲裁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社会关心仲裁、人人信任仲裁、解决纠纷选择仲裁的良好氛围。

五、支持及监督措施

(九)强化支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通知(中办发〔2018〕76号)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9〕31号)要求,对仲裁机构提供有力支持,为仲裁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帮助解决仲裁机构的难点问题,确保仲裁机构正常开展工作。

(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司法机关要完善司法支持监督机制,依法支持和监督仲裁。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做好财务监督,同时,支持仲裁机构财务收入用于仲裁事业发展。

(十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仲裁机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探索建立仲裁机构第三方评估制度,努力促进仲裁公信力、影响力不断提升。


九江政府网|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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