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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政策吹风会
发布时间:2023-01-17  |  专栏:江西政策

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时,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政策吹风会。

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曾亮: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政策吹风会,为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特召开这次政策吹风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季建芳,请她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邀请了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赖长浩、省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张庆君、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张志刚参加吹风会,回答大家关注的问题。同时,我们还邀请到了中央、总局、境外以及省内各大新闻媒体代表,以及省药监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局)和省消保委秘书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在此,我谨代表省市场监管局对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今天的吹风会有二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由季建芳处长介绍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第二个环节是请各位记者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个环节,由季建芳处长介绍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  季建芳: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运用创新思维谋篇布局,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以信用强监管、减干扰、惠企业,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打造出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市场监管环境。下面,我就目前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给大家作个介绍。

一、目前工作情况

(一)建立“信用+风险分类”机制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今年市场监管总局重点部署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印发后,省市场监管局从以下四方面加快推进: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组织省质标院等单位起草省地方标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分级规范》,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归集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对接联通公示系统(江西)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信用风险信息归集量和归集面大幅提升。

二是构建特色体系。江西省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占70%,因此江西省实现个体工商户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十分必要。为此,我省在市场监管总局指标体系框架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了具有江西特色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模型。

三是建设管理系统。开发建设了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于5月27日上线运行,目前已归集81类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5100万条,对全省446万户市场主体,按信用风险从低到高分成ABCD四类,分类结果每月动态更新,并与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

四是结合专业领域。对“三品一特”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创新构建“通用+专业”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今年9月底,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广播电视局共同研究,印发《江西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建立“通用+广播电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机制。目前,省市场监管局与省药监局正根据相关法规及文件,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制定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将实现“通用+食品药品”“通用+知识产权”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综合运用。

(二)建立“信用+双随机”机制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监管针对性不强、发现问题比例不高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注重做到三个“对接”:一是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确保分类结果能够及时、全量推送到江西省“双随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二是“双随机”抽查比例、频次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接,确保依据最新的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三是“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接,确保依据最新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对分类结果实施动态更新。

通过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切实提高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已经有了很好的实践。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将企业双随机抽查比例从5%降至3%,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从3%降至1%,现场检查数同比降低50%,但问题发现比例由过去的49%提高到72%,监管精准性明显提升。并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依法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低风险企业无事不扰比例达50%,成功打造“无事不扰”营商品牌。

(三)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

为监管好海量的市场主体,省市场监管局运用数字化手段,聚焦潜在风险,突出预警防控,延伸监管触角,大力加强“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在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中构建了监测预警模块。根据各专业领域监管需求、监管重点,把握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进行实时监测,对市场主体风险隐患及时预警,实现定位隐藏于数据资源背后的监管风险和违法违规线索。自模块启用以来,累计产生“证照过期、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30余种2000余条风险预警信息,科学研判出全省11个设区市及所有行业的整体信用风险状况,及早发现了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有效防范化解了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仍是新生事物,还有大量空间值得探索和完善,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持续关注三个重点,为我省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贡献市监智慧和力量。

一是进一步强化全面舆论引领。持续开展全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信用监管专题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将“守信”融入自身发展的精神内核,凝聚“以信立企”的广泛共识,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推动全量数据归集。主动融入省委、省政府双“一号工程”,进一步为数据共享“破壁拆垒”,实现信用数据的“应归尽归”和数据共享的“一路畅通”,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打造成为我省靓丽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三是进一步推进全域协同运用。坚持应用为要、管用为王,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以更精准的“管”促进更高水平的“放”,体现信用价值,凸显信用红利,让市场主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诚信有价、诚信有益。

需要说明的是,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是动态调整的,高风险市场主体可通过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降低自身信用风险等级,提升自身的市场信誉和竞争力。在此,我们也希望借助各家新闻媒体的力量,提醒全省广大市场主体珍惜信用,严格遵守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被列为高风险市场主体,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曾亮:下面进入第二个环节。在座的各位记者对今天发布的内容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提出来。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人民网记者: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关键是科学精准分类,请问我省是如何保证分类的科学性、精准性?谢谢。

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曾亮: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请信用监管处季建芳处长回答。

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  季建芳:好的,谢谢这位记者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科学准确地分类的确是提升监管效能的关键,要做到科学分类、精准分类,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需要全面有效归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这是做好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基础;二是需要构建科学且能不断迭代优化的指标体系,这是保证分类的科学性、精准性的关键;三是需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这是实现自动分类、动态分类、保证分类客观性和分类结果共享共用的技术保障。我从三个方面再阐述一下。

首先在涉企信息归集方面,省市场监管局建设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并通过公示系统依法归集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并对外公示的涉企信息。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目前公示系统归集了全量企业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年报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归集整理了投诉举报、互联网舆情、对外投资等动态信用信息。这些信息为做好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在指标体系构建方面,草拟了《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归集事项清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归集事项清单(个体工商户)》。包含基础属性信息、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对外投资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5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81个三级指标,初步实现了对全量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分类。

最后是在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为依托,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息化技术方案和标准规范,开发建设了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实现了分类结果自动生成并每月动态更新,为实现对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的自动分类提供了信息化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不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提高信息的归集运用能力,实现科学分类、精准分类,更好地为监管赋能,推动实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和公正监管。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据了解,省生态环境厅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效能,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能否介绍下该项工作的有关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曾亮: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请赖长浩处长回答。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 赖长浩: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生态环境厅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效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2020年3月制定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范了生态环境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过程,对依法纳入监管的排污单位,进行评价并确定监管类别,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形成分行业、分区域、分流域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首先将排污单位进行分类,主要依据排污单位污染程度、行业类别、环境风险程度等因素,并综合考虑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的情况,将排污单位分成A、B、C三类。由设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形成辖区内企业的分类监管名录,并于每年1月份向社会公布。

在具体分类监管过程中,除了不同类别的排污单位抽查频次不相同外,分类监管还综合考虑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因素,要求选取合适的评价指标与评价基准,对区域内、流域内相关排污单位的监管频次实行动态调整。实施分类监管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线上监管与线下执法相结合,大力推进用电用能监控、走航车、无人机等科技手段,优化执法方式,减少现场执法监管频次,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今年以来,全省共纳入分类监管企业45146家,全省各级对纳入正面清单的1843家企业开展了2835次非现场执法。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制度,是省生态环境厅在坚持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优化服务经济发展的定位的同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抓手。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的施行,能够有效地推动我省环境监管效率及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更好的服务于我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参考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结合生态环境领域企业污染的程度和污染处理水平,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分类监管机制,对各类企业加大分类施策,落实信用评价,加大非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坚持严的主基调,促进企业守法水平不断提升,为我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这个问题我就先回答到这里,谢谢大家。

江西日报记者:据了解,省广电局为加强广播电视领域的监管,推出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信用分级分类试点工作,能否请张庆君调研员介绍一下该项工作的有关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曾亮: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张庆君二级调研员回答。

省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张庆君:谢谢这位记者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工作部署和国家广电总局对广播电视信用监管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大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广播电视营商环境,更好地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信用监管工作,今年9月,省广电局出台了《江西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省率先在全国正式启动了广播电视行业信用分级分类工作,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办法》为进一步明确全省广播电视行业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了具体可操作性的基本遵循。内容涵盖了信用分级分类的概念、适用对象,以及如何将广播电视行业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与全省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相融合,即“通用+专业”的融合模式,比省政府规定的时间提早了一年多。也就是在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信用风险分级基础上,将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四类结果(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领域风险因素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分值由高到低,将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A、A、B、C四个等级,分值越低风险越高,每年动态调整一次信用等级。

《办法》的出台,一是省广电局探索建立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的有益实践;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通用+广播电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机制,将广播电视行业分级分类监管与全省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的有效结合;三是继2021年省广电局建立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后,又一创新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的有效举措;四是省广电局聚焦省委“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省广电局将充分发挥部门协调、处室联动的职责,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充分激发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行业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广播电视营商环境大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江西农村广播记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请问,南昌市在食品安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的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方面作了哪些探索?谢谢。

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曾亮: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张志刚党组成员回答。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张志刚:谢谢这位记者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南昌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信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在食品安全领域方面不断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新机制,搭建“南昌市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平台”,探索出一条对食品企业进行行业分类、风险分级、快速处置的“信用+大数据”一链监管新路子,取得了良好成效。南昌县市场监管局因此获得2021年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主要做法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风险分级,通过数据建模实现风险精准分类。根据食品行业特点分成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三个大类,通过企业风险程度进行信用风险建模,将食品企业分为A、B、C、D四种类别,开展分类监管。截至目前,系统通过大数据融合,共生成B类企业1646户、C类企业860户、D类企业491户。

二是靶向监管,运用信用分类结果提升检查精度。根据食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和力量,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做到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让失信企业“无处不在”。经统计,2021年实施风险分类监管以来,食品类企业检查问题发现率相较往年提升了38%,尤其是通过风险分类指导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大对C、D类企业的抽检频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率较往年提高了42%,提高了抽检的靶向性。

三是信用赋能,强化风险预警实现主动监管。南昌市充分运用信用分类结果,尤其是对C类、D类企业增加曝光,进行风险预警,实现主动监管。与电视台合作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网络直播;在“南昌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起网友投票,选定热门商圈中人气较高但信用评级较差的餐饮单位开展突击检查;通过开展线下“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根据消费者现场点选或现场送检对相关食品开展抽检。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不断提升南昌市场监管治理能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谢谢。

大江网记者:请问季处长,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发改部门推行的信用评价有什么区别?推行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后,市场主体们能得到那些实惠?谢谢。

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曾亮: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请信用监管处季建芳处长回答。

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  季建芳:好的,谢谢这位记者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是第一个问题,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文件要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主要服务于“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为监管数字赋能、信用赋能。其次,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仅作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共享共用的内部参考依据,不向社会公开,不作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这也是和发改部门推行的信用评价最大区别。

然后是第二个问题,实施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最主要目的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使监管对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一方面,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市场主体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极大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另一方面,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无处不在”。

通过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做到有效监管、公正监管,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了良好宽松的经营环境,让违法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同时,能够有效防范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过度干预,最大限度地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也优化了营商环境。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下,希望广大市场主体珍惜信用,避免被列为高风险市场主体,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曾亮:谢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及各位处长的回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江西市场监管工作。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新闻宣传处联系。

再次感谢大家出席此次政策吹风会,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相关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政府网|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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