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拥有鄱阳湖三分之一的水域面积和308公里的湖岸线,生态保护任务十分繁重,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鄱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面临巨大压力。近年来,该县打破按地域设立检察室的传统,率先在全省设立了首个副科级的鄱阳湖生态保护检察室。检察室成立以来,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非法采砂大幅度减少,非法捕捞明显收敛,永保鄱阳湖“一湖清水”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强化宣教把好预防关。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是关键。一是搭建信息网络。为了及时全面掌握全县破坏生态违法犯罪信息、宣传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在24个乡镇各聘请了一名生态检察信息联络员,建立了微信群,搭建了覆盖全县的生态检察信息网络。二是广泛宣传。检察室主动走出去,在植树节、世界水日、爱鸟周等关键时段,深入广场、集镇、机关、学校等重点区域,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检察室的主要职能,有效增强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三是入户教育。针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检察室联系相关部门,进村入户上门作好宣传教育工作,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凝集合力把好执法关。执法是震慑违法份子的有效手段。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去年以来针对开湖后鱼虾资源相对匮乏,非法捕捞螺蛳案件多发的情况,检察室会同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采取水上查、岸上堵的方式联合执法,依法查扣非法捕捞螺蛳的渔船11艘、运输非法捕捞螺蛳的大货车14辆,将依法查扣的200余吨非法捕捞的螺蛳全部放流鄱阳湖,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螺蛳的违法活动,较好保护了鄱阳湖生态环境。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检察室积极支持和配合县渔政局、水务局、候鸟保护局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对湖区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尤其加大了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一度猖獗的鄱阳湖非法采砂大幅减少,鄱阳湖的水质明显提升。
聚焦主业把好办案关。一是办案震慑犯罪。2016年以来生态检察室依法审查各类生态领域刑事案件20件45人,起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100%。二是做到宽严相济。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刑事案件坚持从重从严的方针,去年在审查起诉阶段,将1月份发生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2名主犯批准逮捕,引起强烈反响。三是坚持深挖犯罪。去年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不仅指导公安机关深挖犯罪,将提供资金、组织捕捞、帮助望风的2名收购螺蛳的老板立案侦查,还将2名老板作为主犯起诉到法院,均被判刑,有力打击了组织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嚣张气焰。
建章立制把好修复关。检察室努力创新工作机制,探索了一条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举的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新路。一是探索建立生态修复制度。去年以来已督促5起滥伐林木案件犯罪嫌疑人缴纳了15万元生态修复履约保证金,用于修复被破坏的林业资源。二是联合建立生态修复基地。2018年5月,检察院与县法院、县林业局、多宝乡政府、县森林公安局在都昌县多宝乡老爷庙沙山联合建立了两个涉林案件的生态修复基地,首批被告人出资异地修复栽种的数十亩湿地松幼苗大部分成活,现在长势良好。三是开展鄱湖增殖放流。去年以来检察室会同县法院全面加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刑案的生态修复工作,先后有4起判决生态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被告人主动缴纳了6.4万元生态修复履约保证金,用于修复鄱阳湖的渔业资源。 (李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