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阶段,我市各类违法犯罪大幅下降,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却“逆反弹”,特别是与疫情相关的诈骗案件增幅较大。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特别针对电信诈骗类做出指导说明。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一、当前电信诈骗的主要类型
1、冒充公检法机关诈骗。犯罪分子使用任意显号网络电话,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受害人邮寄包裹涉毒、有线电视或电话欠费、信用卡恶意透支、被他人盗用身份注册公司涉嫌犯罪等由头,以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进行威胁,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到指定账户。
2、冒充淘宝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商家或者客服人员,以系统维护,交易未成功,需给客户退款的名义,诱骗买家登录犯罪分子搭建的钓鱼网站,获取买家的银行卡信息,并骗取交易验证码,进而转走资金。
3、网络兼职刷信誉度诈骗。犯罪分子以先消费、后返款并提成,进而帮助网络商户刷信誉好评度的名义,通过互联网进行招工,诱使受害人打款消费后,却不退款。
4、中奖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向QQ、MSN、邮箱、网络游戏、淘宝等用户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访问其开设的虚假中奖网站,再以支付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现在犯罪分子加入了进而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扰乱抽奖秩序,对其进行传唤的手段威胁受害人,更具迷惑性。
5、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拨打受害人电话以“猜猜我是谁”的方式冒充熟人,之后再以出车祸、嫖娼被抓等理由要求受害人汇款。目前,也出现了犯罪分子事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之后有针对性地冒充领导诈骗。
6、网络预订机票诈骗。犯罪分子搭建机票预订钓鱼网站,骗取受害人购买机票的钱款,同时以系统升级、出票未成功为由,进一步骗取受害人钱财。
7、冒充银行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提升信用卡额度、网银密码器升级等名义,诱使受害人登录虚假网站,输入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犯罪分子在后台获取后,再骗取动态口令,迅速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将受害人银行账户内资金转移。
8、网络投资诈骗。犯罪分子制作虚假网页,搭建虚假交易平台,诱使受害人进行股票、贵金属、期货等投资,进而犯罪分子将受害人资金转走。
9、出售口罩、测温仪诈骗。犯罪分子以各APP社交平台为媒介,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广告信息,以收取货款、定金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务。
二、警方提示,如何有效预防电信诈骗
1、加强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网购信息的保护,防止被窃取,防止犯罪分子依据您泄漏的信息对您实施诈骗。
2、是公检法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一切要求将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的电话,均是诈骗电话。
3、接到“退税补贴”、“信用卡办理”、“提升信用卡额度”、“淘宝退款”等可疑电话时,应及时向家人、朋友以及相关部门核实,说明情况,征求意见。
4、凡是涉及转账汇款的QQ留言、信息和电话,必须联系本人核实真伪。
5、电脑和手机应安装防护软件,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登录无密码WIFI,不要将银行卡的交易密码提供给任何人,防止被钓鱼网站或木马病毒转走资金;网购时要选择通用的购物网站和第三方支付平台。
6、在银行或柜员机办理转账时,一定听从银行人员的提示、认真阅读警示告示,在柜员机上操作,如果进入英文界面,一定要向银行人员寻求帮助。被骗后,应立即通过银行、公安机关等对资金采取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或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