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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以案释法 | 男扮女利用微信诈骗,痴情男被骗19万元
发布时间:2020-06-08  |  专栏:风险提示

网络交友须谨慎,现实中不少“女网友”其实是男性。直至案发周某某才恍然大悟,原来一直想谈的对象是一名男子假扮。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利用微信冒充女性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谷某某。

案 件 详 情

2019年6月一天,犯罪嫌疑人谷某某通过陌陌交友软件冒充女性与周某某聊天,之后继续以女性“刘某某”身份添加对方微信账号。在聊天中,“刘某某”谎称其父亲是退休老干部、其哥哥谷某某是做工程,自己因为随了母亲的姓所以姓刘,并表现得积极主动。聊了几天后,周某某觉得女方条件不错,想和对方谈恋爱,便提出要“刘某某”的电话,但“刘某某”表示与周某某认识时间不长,让其哥哥谷某某负责考察他。随即,扮演哥哥的谷某某又主动与周某某见面,周某某自然相信这两个人是亲兄妹,对“刘某某”的身份深信不疑。短短两个月,“刘某某”多次以吃饭没钱、做美容、信用卡到期、其哥哥谷某某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骗取周某某微信转账和花呗支付19万余元。


信用福州|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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