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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用他人身份证乘车“老赖”被拘留七日
发布时间:2020-06-15  |  专栏:风险提示

近日,一欠款200万元的“老赖”为躲避核查,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被厦门铁路公安处泉州车站派出所民警查获时,竟然辩称自己整容过。

当日,一名大约40岁的男子到泉州动车站乘坐动车,却无法顺利通过人像自助验证闸机。民警盘查中发现,其身份证个人信息照片与该名男子明显不符,便询问该男子,男子趾高气昂地说,“我去年整容过,鼻子、嘴巴、下巴都整过了”。民警要求其报出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该男子开始吞吞吐吐、找借口。随即,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姓陈,42岁,福建人,由于其在2018年因民间借贷欠款200万被起诉到法院,却一直没有执行法院判决,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高消费。陈某了解到自己将面临司法拘留,才找了自己的堂兄借了身份证出行。没想到被民警当场识破了。

最终,陈某承认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信用福州|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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