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原长江证券客户经理胡某,伙同原农业银行南京尧化支行副行长姚某,劝说客户A购买一款“内部员工理财产品”(实际上不存在),年利率可达12%。为了能让客户A入局,姚某声称可以做担保人,并与胡某一起各出5万,A只需出90万,凑成100万元,然后按一个月1万元的利息给A,就这样,A成功落入了圈套。
之后,胡某、姚某又以同样的话术,骗取了客户B、客户C的资金。总的下来,A、B、C分别先后向胡某的个人账户汇款共计540万元、100万元、400万元;除去胡某、姚某所支付的利息,A、B、C最终分别损失380万元、76万元、288.72万元。
炒股接连亏损,双双被判
虽然没有所谓的内部员工理财产品,但胡某和姚某早就计划好了,要拿这些钱去炒股。然而胡某的炒股技术并不像自认为的“很不错”,投入股市的钱连接亏损,资金窟窿也就越来越大。
在三番两次拖延付息的情况下,客户A带着胡某、姚某给的资料去了长江证券,一经核实,才发现所有资料都是假的。于是,在就这场骗局长达四年后的2017年12月,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胡某、姚某先后被拘留。
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1年,罚金30万;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30万元,并责令被告人胡某、姚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但胡某、姚某不服一审判决,均提起上诉,最终遭到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对于以上这种高年利率理财产品背后的诈骗,长江证券表示,理财产品一般为两大类,一类是投资于货币市场,年化收益率约5%;另一类是投资于股票、期货市场,无固定收益。而对于那些年利率极高的,并且承诺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落入诈骗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