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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卖化妆品刷医保卡?小心进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2020-09-14  |  专栏:风险提示
   定点药店如有刷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购买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的,都将被列入失信名单。3月3日,省医保局发布通知,从本月起实施的《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将定点医院的8种行为、定点药店的5种行为认定为失信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定点医院被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情形: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4.通过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降低入院标准等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不合理支出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导致医疗保障基金不合理支出的等。

  定点零售药店被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情形: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导致医疗保障基金不合理支出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其他失信行为。

信用福州|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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