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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江阴一楼盘被罚190万!交房时承诺的“院子”不见了!
发布时间:2020-11-02  |  专栏:风险提示
 买房时,销售人员信誓旦旦:一楼自带院子!

  收房时,业主却傻了眼:说好的“院子”呢?

  近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阴某楼盘开发商罚款190万元,上缴国库。

  买房时说有“院子”

  收房时不翼而飞

  2017年12月,江阴某楼盘开盘销售。销售过程中,无论是现场沙盘、楼书、自媒体广告还是和售楼员微信沟通中,该楼盘均对外宣称洋房的一楼带有院子、“花园”,且归个人所有。该楼盘很快被热情的购房者"秒光"。

  辛苦还贷的业主们终于等来了收房的日子,谁料买房时承诺的“院子”不见了,变成了小区公共绿地,自然不能归个人所有。业主们群情激奋,52户业主集体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并希望有关部门查处开发商虚假宣传、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接到投诉后,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市规划设计部门核实,证实该项目规划审批时就明确,一楼前后绿地均按公共绿地记入绿地率,不带有“院子”。目前,开发商已交房,一楼户外为绿篱围绕的绿地,原售楼中心改为物业管理用房。

  重罚190万元,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虽然在本案中,事后有51户消费者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通过虚假宣传使购房者产生误解,作出错误的交易决策和购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应当对其从重处罚。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罚款190万元,上缴国库。

信用福州|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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