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项治理 > 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向市容顽疾“宣战” 提升九江城市魅力
发布时间:2020-05-18  |  专栏:专项治理

作为一座城市的“脸面”,市容市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市城市品质的提升。为着力补齐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短板,攻克市容顽疾,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水平,记者了解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决定针对中心城区五区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脏、市容秩序乱、设施管养差”等市容顽疾攻坚战,提升九江城市魅力。 

  分四阶段推进,实现“四净”“三无”“一好”的整治目标 

  此次市容顽疾攻坚战将持续半年左右的时间,面向我市中心城区五区建成区分四个阶段推进,实现“四净”即路面干净、立面干净、小区干净、公园(广场、河湖)干净,“三无”即无流动摊贩、无出店经营、无乱停乱放,“一好”即基础设施完好的整治目标。 

  宣传发动(4月):各责任主体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对存在的市容顽疾开展摸底排查,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发动。 

  集中攻坚(5~8月):集中力量、攻克难点,以点带面,全方位覆盖,实现市容顽疾清零。 

  督查考核(6~8月):由市整治办会同市创建办联合组成中心城区市容顽疾综合整治攻坚考核组,分别对环卫保洁、城管执法、市政设施管养等三项工作进行两轮(6月上旬、8月上旬各一轮)专项督查、考核,对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评分、排名、通报。 

  巩固提升(9~11月):根据督导考核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市容市貌长效管控机制。

  连续两轮考核倒数第一,将直接取消文明单位称号 

  我市市容顽疾清零后,由市整治办会同市创建办,采取随机抽取点位、步行巡查记录、分项评分考核的方式,对攻坚战成效开展两轮专项督查、考核,对单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对综合考核得分排名第一、二名的区(管委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同时,按《2020年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工作日常督查考核办法》(九创文办字〔2020〕4号)规定对责任部门进行加分,纳入该单位本季度测评总分中。

  在单项考核中位列全市倒数第一的责任单位,是文明单位的,纳入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考核,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轮倒数第一的,直接取消其文明单位称号。同时,按《2020年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工作日常督查考核办法》(九创文办字〔2020〕4号)规定对全市倒数第一的责任单位进行扣分,纳入该单位本季度测评总分中。

  同时,市创建办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季度测评,结果涉及“四净、三无、一有”标准内容并进行了扣分的,按照“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市、区各级环卫、城管、市政园林部门“认领”,市创建办配合提供扣分明细及相关证据。对测评报告每一项扣分内容或指出的问题,涉及环卫作业的,由有考核权的环卫主管部门按照环卫服务合同约定纳入考核;涉及城管执法管理的,由各级城管部门纳入对城管执法一线队伍、队员的内部绩效考核;涉及设施管养的,由市政园林主管部门纳入对管养队伍的内部考核。


九江报业融媒|2020-05-18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