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昌市局在该市市政府广场开展“家庭过期药品绿色回收、无害化处理”公益活动,深入推进家庭药品绿色回收工作。
自2017年,该局联合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卫健委在全市开展“家庭过期药品绿色回收”活动,积极探索家庭过期药品绿色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努力开启药品从生产—流通—使用—回收—销毁全过程科学监管新模式,在市区设置家庭过期变质药品绿色回收点,开展“家庭过期药品绿色回收”工作。
目前,瑞昌全市“家庭过期变质药品绿色回收点”增加至70多个,覆盖城区和所有乡镇,实现回收区域全覆盖。此外,家庭药品绿色回收实行“四统一、一公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登记表格、统一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统一管理人员培训和公开集中无害化销毁)的要求,制定了《家庭过期变质药品绿色回收工作考核办法》,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并且每年对考核达标的回收单位给予一定补助,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奖励,工作不力、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回收资格。
从2017年来,瑞昌市已连续4年开展多次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回收过期闲置药品近1.7万盒(袋),回收过期药品约15万元,所有回收的药品均实现“绿色销毁”。(瑞昌市监局 陈津津 王笔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