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313件,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2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7个、恶势力团伙52个,判决150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332人,重刑率为22.1%。依法惩处背后的腐败问题,审结“保护伞”案件24件25人。湖口县欧阳平、欧阳火艳涉黑案得到全国扫黑办充分肯定,武宁县范家宏涉黑案、彭泽县鲍锡亮涉黑案、瑞昌市朱志模涉黑案等5起案件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为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有效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该院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严格贯彻执行“三项规程”,落实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要求,通过庭审的程序公正实现裁判的实体公正。破解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审判难点,打造5G+云视讯技术平台,建成了连通全市15家法院与12个监管场所的“云上法庭”。全市法院通过线上开庭76次,远程视频提讯184人次,确保涉黑涉恶涉伞案件及时推进、及时办结。
同时,注重加强“打财断血”,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全市法院在查明黑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的同时,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对已采取措施的涉案财产及时查明财产属性,对审查认定的犯罪所得及时查明财产去向,加快涉案财产处置进度。三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对894名被告人附加判处了财产刑。累计判处财产刑以及追缴、没收、退赔财产10.49亿元,执行到位财产共计10.41亿元,财产执行到位率99.2%。
此外,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不断织密防范网络。切实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全市法院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积极助力行业监管和社会治理管控,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