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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应急管理局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诺
发布时间:2019-12-27  |  专栏:信用动态
 瑞昌市应急管理局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诺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应急管理局要求企业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承诺。

应急管理局要求:纳入诚信管理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明确做到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承诺的内容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为、法规、标准,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十项内容。

企业承诺的方式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载体,通过信息网络、新闻传媒等方式公开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内容,并要求在企业大门口显要位置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保障企业员及周边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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