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举措,不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效,持续推动基层减负增效。
一是增强创新意识,持续优化政务环境。优化简化登记程序,推行服务承诺、流程公开、一次办结等服务方式,采用受理岗收件,审核岗快审,受理岗运用超级用户录入,一审一结快办程序,实现10分钟取件的高效工作机制。推行“一文共享”,凡涉及机构调整、人事任免等登记事项,可以从业务科室取得的文件,不再强制要求事业单位提交。推行“先立后破”,保障社会公共服务“不停歇”,在注销和新设立时,对权利义务存在明确承接关系的事业单位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对关系行业运转且工作职责处于交接期的事业单位,允许“先设立、后注销”,同意其在举办单位承诺期限内,先进行设立登记,待人、财、物划转衔接等问题解决后,再办理原事业单位注销手续,让公益职能转换无缝衔接。同时对于信用信息良好的事业单位法人办理证书延期时,不再要求提交《证书换领申请表》。
二是强化内外联动,凝聚合力创新发展。落实“双重审核”制度,突出举办单位预审把关功能,强化管理职责,所有登记事项及年度报告由举办单位提前审核,再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机构编制审核相结合,强化业务科室间的横向协作,既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又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凡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均全程参与,在确认宗旨和义务范围时候,明确由事业单位提出有关意见,经举办单位同意后,编办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审核,最后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确认。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为基础,以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为依托,全面比对数据不一致情况,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职务调整等相关文件由业务科室同步转送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赋码工作与人员编制调整事项同步办理,同步到位。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围绕我市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目标,聚焦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做好赋码颁(换)证、证书信息变更等业务办理。对事业单位登记(备案)、变更、注销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将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登记管理事项研究论证的重要依据,明确实行容缺办理、简易注销程序的事业单位范围。今年以来,先后完成八里湖城市展示馆到九江市国土空间规划馆、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以及有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事项,推动事业单位高质量发挥公益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