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九社信办字〔2017〕2号文的精神和市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的要求,加快推进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构建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现将开展全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范要求,梳理全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厘清资源现状,编制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加强对信用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和整合利用,构建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二、梳理范围
按照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濂溪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范围包括各县区 29家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信用信息资源。各地各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围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按照全面梳理、摸清家底的要求,积极组织好信用信息资源梳理工作。
(二)编制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的标准规范,参照《江西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7年版)》,由区政府信息办负责汇总编制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经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形成全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
四、主要工作
区直单位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采取填写目录调研表、走访调研等方式进行。
(一)初步梳理。通过下发目录调研表、目录梳理培训、部门自行梳理填报等步骤,完成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的初步梳理。(2017年9月13日-9月20日)
(二)走访调研。在填写目录调研表的基础上,由区发改委、区政府信息办牵头组成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小组前往区直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深入调研与核实区直单位涉信业务系统、信用信息资源和跨部门数据使用需求等情况,明晰公共信用信息的信息类、信息项、数据格式、共享方式等要素。(9月21日-11月21日)
(三)目录编制。根据填报的目录调研表和走访调研情况,对信用信息资源进行分类比对、汇总梳理,形成区信用信息资源目录。(12月3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区直有关单位要明确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主管部门(科室)及责任人,统筹开展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请将本地本部门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联系表(见附件2)于11月25日前通过公文交换平台发送至区政府信息办。
(二)规范梳理。各县区和区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下发的目录调研表,规范梳理,高质量完成本单位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的梳理工作。区直有关单位将填报的目录调研表于1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区政府信息办。将汇总的调研表形成本地目录于12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市政府信息办。
(三)协同配合。区直有关单位要安排人员对接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小组走访调研工作,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调研工作。
联 系 人:区政府信息办 张驰 8275730 13479268112
电子邮箱:jjlsqxxzx@163.com
附件:1.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单位名单
2.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联系表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