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快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疫情防控系列讲话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加快深化改革步伐,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全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坚持党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领导,把握改革方向,注重整体谋划,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多方协作和社会参与的符合我市实际的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依法治理、科学防控。要强化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加强制度保障,注重科学防控,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常备不懈,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医防融合和早期预警,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服务大局,加强资源和能力储备,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
——坚持科技引领、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装备保障、指挥决策、应急处置等方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三)任务目标。
争取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职能明确、分工合作、运转顺畅、衔接有序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25年,形成统一高效、响应迅速、科学精准、联防联控、多元参与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打造平战结合、专业化、复合型、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疫情监测、疾病救治、紧急救援、物资保障等水平全面提升,全市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响应体系。
1.加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大平台和应用系统,建立覆盖全人群的传染病综合监测分析系统和预警响应机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相关场所、人员、行为、物流等应用场景特征分析和疫情追踪,及时监测预警高危地区、高危区域和高危人群,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的前瞻性、精准性、高效性。
2.加强公共卫生监测预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完善发热、肠道门诊等监测哨点布局,优化症候群、疾病、危险因素和事件监测系统,推进在线实时监测监控。坚持底线思维,完善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程序、等级和方式。依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形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推送、会商分析和早期预警制度。构建区域协同、联防联控的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及实验活动的安全管理。
3.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完善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和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的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信息报告奖惩机制,健全可疑病例讨论报告制度。强化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和先期控制措施落实,探索建立疫情核实结果通报与报告同步、疫情发布与应急响应请示同步的机制,对可能造成疾病蔓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按照先期处置原则边调查边控制。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感染性疾病、呼吸与急危重症专业诊治能力培训,完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临床救治和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培训制度。利用大数据构建筛查规则引擎,提升传染病等早期筛查和临床预判能力。
4.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整合优化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控议事协调机构,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卫生健康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联动,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科学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多学科、多部门组成的公共卫生专家团队,组建应急医疗救援机动队伍、疫情防控队伍、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核辐射和中毒处置卫生应急队伍等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实现市县两级公共卫生快速响应应急人才队伍全覆盖。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建立定期修订制度,细化事件分级标准,按照事件不同级别和规模,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决策、救治等应对处置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社会面管控措施方案,加强相关能力建设和储备。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市紧急救援中心为主体,建立市县联动区域协同的120调度指挥系统。
(二)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全面实施“健康九江行动”,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的健康意识和疾病防护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市、县健康教育专家库和资源库,充实市、县、乡三级健康促进专业人员,完善健康教育服务网络。
2.加强疾控机构建设。实施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设备、业务和应急车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配置,着力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重大传染病确诊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强化疾控机构公益属性,全额保障疾控人员薪酬待遇。做优做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快实施P2实验室改建等项目,增配检测设备,重点培养实验室“一锤定音”的实验检测能力。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补齐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2020年年底前全部具备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要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管理等职能,实行医防结合,对接社区,对接社会,加强实践,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具备2小时完成现场检验检测、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能力。强化疾控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疾控机构职能特点和需求的人员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人员准入要求,按照核定编制及时足额配备专业人员。
3.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在各地事业编制总量内,根据工作需要,增强卫生监督队伍力量。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全面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4.提升基层防控能力。乡镇(街道)要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推进实现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通过“县管乡用”等方式,到2025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
5.完善平战结合机制。优化平战结合工作方案,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机制。完善应急状态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统筹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和效率。充分利用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平台,集中资源建设传染病重症病房。优化传染病救治床位资源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腾空机制和流程。健全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联动协同机制。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
6.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应明确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科室,充实人员力量、配齐设备,切实将公共卫生服务与临床医疗服务紧密结合并融入医疗服务全过程,形成防治结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全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压实成员单位责任,加强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建立网格化防控管理机制,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加强与鄂、皖、湘等周边地区对接合作,推进防控预案对接、信息互联互通、防控措施协同,切实保障跨省市口岸间物资运输。
7.完善群防群控机制。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开展不同风险情景的公共卫生应急演练和预案的动态改进工作,加强与社会面的协同和联动,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提升公民危机意识、公共卫生应急素养。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爱国卫生群防群控工作模式,创新群众动员方式方法,推动专业防控与群众参与有机结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在公共卫生管理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全社会群防群控积极性。
(三)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1.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突发重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措施。坚持平战结合、防治融合,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改善急诊、住院、医技、院内环境等设施条件,设立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或传染病房,规范建设隔离诊室,储备一定的应急处置或防护物资,预留一定的建设空间,确保疫情发生后可迅速转化为后备床位。三级医院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隔离诊室、隔离观察室、相关检查科室及传染病房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区域,避免交叉感染。市、县级医疗机构要增加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数量,建设一批负压病房等,以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隔离观察、协同转运、应急处置等功能。
2.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强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设。加快九江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对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马祖山分院进行全面改扩建,作为区域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全市传染病定点治疗机构,承担全市传染病医疗救治、科研教学、预防保健等职能,配备各类检查、诊疗必备的设备,提升检测救治能力。日常承担全市肝病、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救治任务,疫情期间专门用于疫情救治,避免交叉感染。各县(市、区)明确1家发热门诊定点医院,作为县区传染病定点治疗机构,承担辖区内传染病医疗救治任务。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发热、肠道门诊等感染性疾病门急诊标准化建设。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与疾控部门联合建设规范的现场检验通道,具备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现场调研处置能力。
3.提高院前应急救援能力。优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布局,完善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健全120急救体系,配备配齐必要设施设备。按照国家卫健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文件标准配置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提高血液保障能力,根据全市人口分布和采供血区域布局现状,中心城区每个区至少设置2处固定献血屋。解决好献血车停放问题, 采取年度一次性确定计划、年内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
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前期预防、后期康复调理能力强的优势,提升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加快实施中医强省战略,推动全市中医药加快发展。加大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逐步完善市、县中医院感染病科、急诊科、重症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培植发展一批中医名科。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优化中医药应急救治网络,加快中医药应急救治设施设备与人才、技术储备,完善中西医协作机制。加大中医药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改善和提高重大疫情救治的条件和能力。促进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完善职称评聘等评价激励制度,引导我市高校开设一批中医药专业,培养一批中医药专业人才和中医药临床骨干。
(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队伍体系。
1.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制定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薪酬的倾斜政策。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构专业队伍培养、考核、评价、流动、奖惩机制,职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更加注重应急处置工作实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员。根据承担公共卫生防控任务情况,适当增加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建立中、高级岗位在控制总数的前提下共用互调机制。制定发热门诊、预检分诊、隔离留观、隔离病房等特殊一线岗位医务人员的岗位津贴及绩效待遇,稳定特殊一线风险岗位的人员队伍。加强公共卫生防控队伍、城乡村区防控队伍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综合保障。培养既有临床技能又具有公共卫生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并把体系拓展到医院,使医疗与疾控人员能够双向流动,实现医防结合。完善医护人员职业保障和评价激励机制,优化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评审机制,鼓励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力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调整优化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政策,建立基层卫生人才招聘绿色通道,积极探索乡镇卫生人员本土化,建立一支安心服务农村群众的基层卫生队伍。加强医院感染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医生、乡卫生院防保医生以及家庭医生在流行病学调查、卫生检疫检查、消杀灭工作能力上的培训锻炼,使之成为强大的防疫后备力量。全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实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水平应与村干部的保障政策相衔接,由财政出资或者以财政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方式为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逐步提高离岗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并根据物价上涨等因素每年适时调整提高。增加基层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优化力量配置。健全基层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机制。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探索开展基层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构建适应公共卫生人才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系。
3.推动全市各类医学院校加快发展。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加快各类医学院校发展,提高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医学院校设置并加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相关专业学科建设,扩大招生和培养规模。加快推动市卫生学校经开区校区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加大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将九江市卫生学校升格为九江市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五)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医疗保障体系。
1.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完善医保患者重大疫情医疗保障制度,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和医保目录范围,只要符合规定的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创新医疗保障经办制度,开通医疗机构应急药品采购、资金拨付和结算“绿色通道”,加强医疗救治经费保障,确保每位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治。
2.完善应急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应急状态等紧急情况下,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确保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体就医就诊后顾之忧。
(六)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1.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卫生应急战略物资储备制度,健全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物流配送机制。建立和完善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制度。完善政府应急征用补偿制度。优化应急物资分配机制。强化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2.构建分级多元物资储备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物资分级保障、综合管理和统筹调配能力。完善物资储备目录管理制度。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等管理机制,提升储备效能。启动建设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把我市列为省际间区域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基地,形成市级集中储备和三级医院院级储备相互补充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卫生责任,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细化横向纵向事权和职责划分,最大限度地提高管理效能。提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公共卫生管理能力,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选配专业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健全公共卫生安全网络。各相关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为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提供便利和保障。建立督导、考核以及履职尽责监督问责机制,把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加强公共卫生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物资使用等审计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和保障各项任务落地。
(二)强化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市场监管制度,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监管等方式,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健全完善生物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监督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卫生健康部门与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单兵装备配备。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强社会捐赠捐助管理,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三)强化投入保障。
完善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投入力度。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由各级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及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同级政府按照相应预算管理方式予以保障;医疗机构承担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根据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给予补偿。动员社会多元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