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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  专栏:九江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经2020年12月29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加快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现就我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格局,筑牢长江生态屏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进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促进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底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根据生态环境特征、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生态环境问题和质量改善目标,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环境准入,强化刚性约束,突出精细化、精准化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坚持动态更新。突出市级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加强与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的协调,衔接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及用途管制规则,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底,初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到2025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

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49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8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8.26%,主要分布在鄱阳湖和柘林湖临水区、修河源头区、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面积占比较高、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81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23%。主要包括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区)、城镇规划区,以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需对资源环境要素进行重点管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40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7.51%,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主要分布于农村及农业种植区等一般区域。

(二)制定环境管控要求。分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遵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详见附件3)。市生态环境局应在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框架下,牵头制定各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发布实施。

三、实施要求

(一)推进落地应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管制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容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以空间、总量和准入管控为切入点落实“三线一单”,确保“三线一单”落地生效。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方案时应充分衔接,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强化“三线一单”的政策引领作用。

(三)促进高水平保护。各地要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目标作为基本要求,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推进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

(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各地各部门要突出抓好“三线一单”在各管控单元的落地实施,利用“三线一单”规范和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建设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科学评估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着力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提高区域高质量发展水平。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切实细化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现“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成果联动、融合、提升。规划环评工作要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可引用规划环评成果,其环评内容可依法适当简化。

四、管理机制

(一)数据共享共用。依托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将我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进行系统集成,并将审核通过的成果数据及时上传,实现数据查询、数据共享共用。

(二)动态更新调整。市生态环境局原则上每5年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充分听取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依据评估情况编制更新调整方案,按程序和要求报批发布。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的,按程序开展动态更新。在不突破省级“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总体框架和要求的前提下,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对需要调整全市总体准入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及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可以按程序提出申请,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进行调整,并报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发改、工信、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建、林业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三线一单”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及时跟进、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级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区域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实施和宣传,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在综合决策时的引导作用。

(二)落实工作保障。市、县两级要保障相关工作经费,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确保“三线一单”成果的编制、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结合管理需求和工作推进情况,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定期跟踪评估实施成效,加强监督考核,推进实施应用。

附件:l.九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2.九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汇总表

3.九江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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