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推进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落实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攻坚行动部署,推进我市城乡高效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物流网络,促进物流配送提质降本增效,助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根据商务部等九部门《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和商务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及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九江市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建设“六个江西”,高标准打造重要节点城市和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聚焦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提效益,按照“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服务下沉”的总要求,推动构建“市分拨、县集配、乡中转、村快递”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布局,着力提升城乡物流配送服务能级和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助力九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力争到“十四五”末完成并达到如下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5年全市基本实现“市级有区域物流分拨,县县有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物流中转站点、村村通快递”的城乡高效物流配送网络全覆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更加高效,发展更可持续。商贸物流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取得新突破,发展质量和产业规模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工作目标。
——到2025年,市本级建设完成农产品(含冷链)、快递物流、城乡居民快速消费品(简称“快消品”)3个区域性物流分拨中心(园区),形成长江经济带区域重要的商贸物流集散基地。
——到2025年,全市12个农村建制县(市、区,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等除外,下同)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全覆盖。建成县级统仓共配的物流配送中心12个,供销集配中心12个,乡级物流配送服务中心(站)130个,村级物流配送公共服务站点1500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建制乡镇物流配送服务站点建设覆盖率100%,建制村末端物流配送服务覆盖率95%以上,纳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的社会消费品(含快速消费品、农资产品、电商快递)达70%以上。
——到2025年,全市培育一批商贸物流领军企业。市级以上重点商贸物流企业达30家,其中省级以上达12家。全市A级以上物流企业力争达到70家以上,其中3A级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20家,5A级物流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区域商贸物流分拨体系建设。
1.建设九江城东区域农副产品物流(含冷链)分拨基地。以新雪域冷链物流园和琵琶湖农批市场为引领,整合九江城东片区新雪域冷链物流园、京九国际商贸城、琵琶湖农批市场、九江米市、网营物联智能供应链物流园、三志零担物流市场等物流配送资源,引导产业集聚,抱团发展。2023年启动新雪域冷链物流园提档扩能和“5G+”数字化改造,2024年启动新雪域三期冷库建设,力争2024年内建成投运。加快推动琵琶湖农批市场整体搬迁改造和升级工程,2023年启动项目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完成项目规划报建,争取2024年开工建设,2025年部分建成投运。(责任单位:浔阳区、濂溪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监局)
2.建设九江区域快递分拨体系。按照“1+X”快递分拨体系发展思路,推动建设1个区域性快递物流分拨基地和多个县域快递物流集配分拨中心。重点谋划在柴桑区规划建设区域性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吸引邮政快递、“三通一达”、顺丰、京东等国内主要快递物流企业将九江及周边地区的区域快递分拨业务集聚发展。中心城区重点建设以城西港区宝顺快递物流园为平台载体的城市快递分拨中心,进一步完善园区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入园快递企业引进快递包裹自动化分拣设备,探索快递物流跨省直达线路发展,共建快递物流统一配送车队,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22年启动城市快递物流分拨中心提档升级;2023年启动区域性快递物流分拨中心规划选址和建设,2025年底前建成运营。(责任单位:九江经开区管委会、柴桑区政府,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3.建设区域性快速消费品商贸物流集配中心。以联商物流为龙头,以城乡快消品配送为重点,吸引区域性和市级商品代理、供应商、批发商资源集聚发展,建设市级商贸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物流配送发展,建设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及周边地区的高效配送信息服务平台和共同配送车队,提升快消品下行效率和服务水平。2022年,推动联商物流(瑞昌)智慧商贸物流园区建设;2023年建成投运,启动研发市级数字化城配运营服务平台,组建覆盖九江全域的快消品共配车队;2024年完成市级数字化城配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市级快消品共同配送车队组建完成并满足市场需求。(责任单位:瑞昌市政府,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二)推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编制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和建设规划。在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发展实际和现实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方便经营、适度超前”和“试点先行、渐进覆盖”的原则,抓紧研究编制市、县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工作方案及建设规划编制2022年底前完成。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等非农村建制县农村地区原则上就近纳入濂溪区、柴桑区、永修县、武宁县等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服务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除外〕,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
2.加快推进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依照国家县域商业体系和江西省县级物流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综合考虑县域经济体量、人口规模、消费结构、产业特点、交通区位等因素,优化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布局和功能定位。原则上按照“一县一中心”布局要求,加快推动商贸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提升。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手段吸引各类商贸物流、商品经销商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将仓储和配送业务集中入驻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统仓共配发展。引入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拣、冷链物流、农资配送等经营业态集聚发展,实现物流功能集成。2022年,修水县、瑞昌市、永修县、共青城市、柴桑区先行先试(以下简称“先行先试县(市、区)”),率先启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力争2023年投入运营;2023年所有农村建制县(市、区)全面启动;2024年全面完成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除外〕,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市交发集团)
3.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围绕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方向,进一步发挥供销集配企业的主体作用,整合面向农村的快消品、快递、冷链、农资等业态,升级和改造县级供销集配中心和乡村集配网点,健全优化县、乡、村三级供销集配服务和网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供销与商务、邮政等部门加强合作,整合仓、货、车、线路网点等资源和快递物流,开展县、乡、村集中分拨,共同配送服务。原则上县级供销集配中心建设统一纳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一县一中心”统筹规划,集约发展。加强乡村供销集配网点建设与“快递进村”工程相衔接,统一纳入乡村物流配送服务网点建设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永修县、修水县、共青城市、庐山市、瑞昌市、柴桑区等6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要率先启动。从2022年开始,与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同步完成县域供销集配中心项目规划和建设或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除外〕,市供销联社、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4.健全乡村末端物流配送网点。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供销集配中心为龙头带动的基础上,利用“万村千乡”农家店、农村交通道班站点、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电商服务网点、闲置场站等场地资源,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和村级物流服务网点建设或改造提升,引导供销、邮政、交通、商贸物流等市场主体共建共享末端网点资源,促进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供销集配网点、村邮站、快递站点等多点合一,一网多用。引导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乡村末端物流配送网点建立紧密的物流配送合作关系。2022年,先行先试县(市、区)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建设覆盖面不低于50%,其他县(市、区)不低于30%;先行先试县(市、区)村级物流配送网点建设覆盖面不低于30%,其他县(市、区)不低于20%。2023年,先行先试县(市、区)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建设覆盖面实现100%,其他县(市、区)不低于50%;先行先试县(市、区)村级物流配送网点建设覆盖面不低于75%,其他县(市、区)不低于50%;2024年,先行先试县(市、区)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建设覆盖面保持100%并进一步优化,其他县(市、区)不低于75%;先行先试县(市、区)村级物流配送网点建设覆盖面不低于95%,其他县(市、区)不低于75%。2025年全市12个农村建制县(市、区)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建设实现100%全覆盖,村级物流配送网点建设覆盖面总体不低于95%。(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除外〕,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
5.推动发展城乡共同配送。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供销集配中心为龙头,搭建集商品展示、智慧仓储、采购结算、物流配送、车源匹配、配送线路优化、供应链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数字化物流配送运营服务平台。引导各类商贸物流配送资源和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共建共享信息化服务平台。同时,按照“城际物流不进城、不扰城,域内配送低碳共配优服务”的要求,建立以轻(小)型货车为主,合理优化配送线路和运力资源,统一高效运营的社会化城乡共同配送车队,加强共配车辆通行便利化管理。到“十四五”末,逐步实现商贸物流领域共同配送率70%以上。2023年,先行先试县(市、区)数字化物流配送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同步完成并上线运营,共同配送车队建设规模不低于市场需求的50%;2024年,先行先试县(市、区)数字化物流配送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并保持高效运营,共配车队建设规模满足市场需求。其他县(市、区)数字化物流配送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同步完成并上线运营,共同配送车队建设规模不低于市场需求的50%;2025年,全市12个农村建制县(市、区)数字化物流配送平台保持高效运营,共同配送车队建设满足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除外〕,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三)实施商贸物流领军企业培育工程。
1.着力培育商贸物流行业龙头。通过政策引导、要素倾斜保障和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商贸物流企业通过靠大联强、战略合作、整合资源、拓展业务、新上项目、示范创建等方式增强发展实力,不断做大做强,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引导和支持各地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参与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2022年起,各县(市、区)每年新增培育市级以上重点(或示范)商贸物流企业不少于1家,至2025年累计新增不少于3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
2.支持商贸物流申A评“星”。鼓励和支持本地物流企业按照国家A级(或星级)物流企业评定标准不断完善自身条件,积极申报A级(或星级,下同)认定。支持中林(瑞昌)华中木业加快推动物流泊位“件改散”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按照5A级物流企业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2022年起各县(市、区)每年新增A级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1家(含A级提升),至2025年累计新增A级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3家,其中力争3A级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1家。2022年,市本级和瑞昌市积极推动中林(瑞昌)华中木业力争通过5A级物流企业评审认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四、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优先”,提高对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本级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攻坚行动指挥部下设推进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分别明确一名分管同志和一名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专班,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市商务局分管同志、市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攻坚行动指挥部有关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专班工作统筹协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市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办公室)
(二)加强顶层设计。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在充分做好摸底和调研的基础上,对标对表,紧扣市场实际和建设标准,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要求,研究制定市、县推动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挂图作战,倒排进度,倒逼问效。比照省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的原则,分年度推动工作试点,具体试点工作方案由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要突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村末端物流配送站点、城乡共同配送车队、数字化县域物流配送运营服务平台“四位一体”,坚持整体谋划推进,聚焦补齐发展短板,引导市场资源集聚和物流功能集成,推广现代物流技术和物流标准化、数字化、绿色化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
(三)强化政策保障。市、县两级要在充分整合用好国家、省、市已有政策的基础上抓紧研究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促进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要着眼解决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项目建设、金融支持、人才支撑、用地保障、能耗指标、配送车辆通行便利化、行业管理等方面精准施策,精准服务,不断优化商贸物流行业营商环境。充分利用省、市、县国有投融资平台企业资金和管理优势,支持其参与项目建设运营,缓解项目投融资压力。市本级财政从2022年起,每年在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各地启动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具体支持办法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另行研究行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九江银保监分局、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发集团)
(四)强化调度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进度要求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跟踪调度和问题协调。市、县要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分析、年度总结”的工作调度机制,重大项目实行领导挂牌帮扶制度。各地各部门每月5日前、每季度前10日内、7月15日、次年1月15日分别将上月(季、半年、上年度)工作推动及项目建设情况报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考评指标体系。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商贸物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九江市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九江市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 任务 |
任务要求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总体完成时限 |
分年度任务进度分解 |
备注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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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推动区域商贸物流分拨体系建设 | ||||||||||
1 |
建设九江城东区域性农产品物流(含冷链)分拨中心 |
以新雪域冷链物流园和琵琶湖农批市场为引领,整合九江城东片区新雪域冷链物流园、京九国际商贸城、琵琶湖农批市场建设、九江米市、网营物联智能供应链物流园、三志零担物流市场等物流配送资源,引导产业集聚,抱团发展。 |
浔阳区政府 濂溪区政府 市商务局 |
其他各县(市、区)政府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 |
2025年前 |
启动新雪域冷链物流园提档扩能和“5G+”数字化改造;启动琵琶湖农批市场搬迁改造项目规划和选址,并完成项目报建。 |
启动新雪域三期冷库建设;琵琶湖农批市场启动整体搬迁改造和升级工程,落实项目用地,完成项目规划报建;新雪域项目全面建成投运;琵琶湖农批市场整体搬迁提升项目开工建设。 |
琵琶湖农批市场搬迁提升项目(部分)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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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九江区域快递分拨体系 |
按照“1+X”快递分拨体系发展思路,推动建设1个区域性快递物流分拨基地和多个县域快递物流集配分拨中心。重点谋划在柴桑区规划建设区域性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吸引邮政快递、“三通一达”、顺丰、京东等国内主要快递物流企业将九江及周边地区的区域快递分拨业务集聚发展。中心城区重点建设以城西港区宝顺快递物流园为平台载体的城市快递分拨中心,进一步完善园区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入园快递企业引进快递包裹自动化分拣设备,探索开辟直通重点城市的跨省快递直达专线共建城乡快递统一配送车队,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
各县(市、区)政府 市邮政管理局 |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
2025年前 |
启动城市快递分拨中心基础设施(通道)拓宽提升工程;初步确定九江区域性快递物流分拨基地选址,并做好重点招商对接。 |
城市快递分拨中心入园企业全面引进自动化快递包裹分拣线;根据快递包裹量规模探索开通通达全国重点城市的跨省(市)快递专线;启动九江区域性快递物流分拨基地规划和重点招商。 |
城市快递分拨中心陆续开通九江至重点城市的跨省(市)快递专线,实现跨省直达;区域快递分拨基地基本建成,争取国内主要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基地启动建设。 |
全面提升全市快递物流分拨体系。区域快递分拨基地和县域快递物流集配分拨中心全面建成投运,并形成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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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区域性快速消费品商贸物流集配中心 |
以联商物流为龙头,以城乡快消品配送为重点,吸引区域性和市级商品代理、供应商、批发商资源集聚发展,建设市级商贸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物流配送发展,建设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及周边地区的高效配送信息服务平台和共同配送车队,提升快消品下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
瑞昌市政府 市商务局 |
其他各县(市、区)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
2024年前 |
启动联商物流(瑞昌)智慧商贸物流园区建设。 |
联商(瑞昌)智慧商贸物流园建成投运,启动研发市级数字化城配运营服务平台,组建覆盖城乡的快消品共配车队。 |
2024年完成市级数字化城配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市级快消品共配车队组建完成并满足市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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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 | ||||||||||
4 |
编制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 |
在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发展实际和现实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方便经营、适度超前”和“试点先行、渐进覆盖”的原则,抓紧研究编制市、县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 |
各县(市、区)政府(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除外)市商务局 |
市供销联社 市邮政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局 |
2022年底前 |
完成市、县两级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规划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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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快推进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
依照国家县域商业体系和我省县级物流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综合考虑县域经济体量、人口规模、消费结构、产业特点、交通区位等因素,优化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布局和功能定位。原则上按照“一县一中心”布局要求,加快推动商贸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提升。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手段吸引各类商贸物流、商品经销商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将仓储和配送业务集中入驻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统仓共配发展。引入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拣、冷链物流、农资配送等经营业态集聚发展,实现物流功能集成。 |
各县(市、区)政府(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除外) |
市商务局 市供销联社 市邮政管理局 |
2024年前 |
修水县、瑞昌市、永修县、共青城市、柴桑区率先先行先试,启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濂溪区、庐山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德安县、武宁县等农村建制县(市、区)确定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用地及投资运营主体。 |
修水县、瑞昌市、永修县、共青城市、柴桑区完成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濂溪区、庐山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德安县、武宁县等农村建制县(市、区)启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
濂溪区、庐山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德安县、武宁县等农村建制县(市、区)完成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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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 |
围绕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方向,进一步发挥供销集配企业的主体作用,整合面向农村的快消品、快递、冷链、农资等业态,升级和改造县级供销集配中心和乡村集配网点,健全优化县、乡、村三级供销集配服务和网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供销与商务、邮政等部门加强合作,整合仓、货、车、线路网点等资源和快递物流,开展县、乡、村集中分拨,共同配送服务。原则上县级供销集配中心建设统一纳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一县一中心”统筹规划,集约发展。加强乡村供销集配网点建设与“快递进村”工程相衔接,统一纳入乡村物流配送服务网点建设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永修、修水、共青城、庐山市、瑞昌市、柴桑区等6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要率先启动。 |
各县(市、区)政府(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除外)市供销联社 |
市商务局 市邮政管理局 |
2024年前 |
全市30%以上县级集配配送中心完成提升改造任务;推动供销与商务、邮政、农业农村等基层网点资源融合,支持改造乡镇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供销经营服务网点,纳入末端集配网点。乡(镇)、村(社区)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所辖各县(市、区)供销集配经营业态达到2 个以上。 |
力争全市50%以上县级集配配送中心完成提升改造任务;依托全省供销系统服务城乡物流共同配送的数据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统一的“上行揽收+下行集配+信息共享+终端寄递”的信息化系 统,所辖各县(市、区)供销集配经营业态达到3 个以上。 |
各县(市、区)都建有标准化供销集配中心,全市供销集配体系基本联网成型,供销集配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乡(镇)、村(社区)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集中配送业务涵盖城乡快递、大宗快消品、农副生鲜、农资等多种业态,真正实现“一点多能、一网通用、一体融合”高效配送。 |
继续巩固提升“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供销集配服务和网络,培育打造“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的供销集配 服务品牌,基本构建起集约共享、开放惠民、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供销集配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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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健全乡村末端物流配送网点 |
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供销集配中心为龙头带动的基础上,利用“万村千乡”农家店、农村交通道班站点、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网点、闲置场站等场地资源,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和村级物流服务网点建设或改造提升,引导供销、邮政、交通、物流等市场主体共建共享末端网点资源,促进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供销集配网点、村邮站、快递站点等多点合一。引导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乡村末端物流配送网点建立紧密的物流配送合作关系。 |
各县(市、区)政府(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除外) |
市商务局 市供销联社 市邮政管理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交通运输局 |
2025年前 |
2022年,先行先试县(市、区)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建设覆盖面不低于50%,其他县(市、区)不低于30%;先行先试县(市、区)村级物流配送网点建设覆盖面不低于30%,其他县(市、区)不低于20%。 |
2023年,先行先试县(市、区)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建设覆盖面实现100%,其他县(市、区)不低于50%;先行先试县(市、区)村级物流配送网点建设覆盖面不低于75%,其他县(市、区)不低于50%。 |
2024年,先行先试县(市、区)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建设覆盖面保持100%并进一步优化,其他县(市、区)不低于75%;先行先试县(市、区)村级物流配送网点建设覆盖面不低于95%,其他县(市、区)不低于75%。 |
2025年全市12个农村建制县(市、区)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建设实现100%全覆盖,村级物流配送网点建设覆盖面总体不低于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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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动发展城乡共同配送 |
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供销集配中心为龙头,搭建集商品展示、智慧仓储、采购结算、物流配送、车源匹配、配送线路优化、供应链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数字化物流配送运营服务平台。引导各类商贸物流配送资源和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共建共享信息化服务平台。同时,按照“城际物流不进城、不扰城,域内配送低碳共配优服务”要求,建立以轻(小)型货车为主,合理优化配送线路和运力资源,统一高效运营的社会化城乡共同配送车队,加强共配车辆通行便利化管理,逐步实现商贸物流领域共同配送率70%以上。2025年,全市12个农村建制县(市、区)数字化物流配送平台保持高效运营,共同配送车队建设满足市场需求。 |
各县(市、区)政府(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除外) |
市商务局 市供销联社 市邮政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
2025年前 |
市、县启动谋划城乡商贸物流共同配送发展工作。 |
2023年,先行先试县(市、区)数字化物流配送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同步完成并上线运营,共同配送车队建设规模不低于市场需求的50%,实现社会化商贸物流统仓共配率50%以上。 |
2024年,先行先试县(市、区)数字化物流配送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并保持高效运营,共配车队建设规模满足市场需求,实现社会共同配送率达70%。其他县(市、区)数字化物流配送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同步完成并上线运营,共同配送车队建设规模不低于市场需求的50%。实现社会化商贸物流统仓共配率50%以上。 |
2025年,全市12个农村建制县(市、区)数字化物流配送平台保持高效运营,共配车队建设满足市场需求,实现社会化商贸物流统仓共配率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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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商贸物流领军企业培育工程 | ||||||||||
9 |
着力培育商贸物流行业龙头 |
通过政策引导、要素倾斜保障和向上争取资金争项目,支持商贸物流企业通过靠大联强、战略合作、整合资源、拓展业务、新上项目、示范创建等方式增强发展实力,不断做大做强,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引导和支持各地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参与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
各县(市、区)政府 |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2022年起,各县(市、区)每年新增培育市级以上重点(或示范)商贸物流企业不少于1家,至2025年累计新增不少于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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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支持商贸物流申A评“星” |
鼓励和支持本地物流企业按照国家A级(或星级)物流企业评定标准不断完善自身条件,积极申报A级(或星级)认定。支持中林(瑞昌)华中木业推动物流泊位“件改散”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按照5A级物流企业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
各县(市、区)政府 |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2022年,瑞昌中林木业申报5A级物流企业,力争获评。2022年起各县(市、区)每年新增A级(或星级,下同)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1家,至2025年各县(市、区)累计新增A级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3家,其中力争3A级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1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