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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7  |  专栏:九江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九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意义。《规划》是九江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推进资源高效利用,优化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加快矿业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为九江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管控作用。要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主动与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要认真落实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开采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规定,依据《规划》设置砂石土采矿权。对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三、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规划部署推进实施,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巩固规划实施成果。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矿产资源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强化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优化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开发和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矿业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依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有关规划,编制《九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九江市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细化和落实,是指导九江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1-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规划》适用于九江市所辖行政区域,面积19077.13km2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九江市地处长江中下游成矿带九江铜铁多金属成矿亚带和江南东段成矿带九岭钨钼多金属成矿亚带,成矿地质条件优越。铜、钨、金、银、锡、铅锌、锑、钒、水泥(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玻璃(铸型)用砂、饰面用石材、地热(水)等为我市优势矿产。九瑞地区的铜金矿床和修武地区的钨矿床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基地。

第一节  发展现状

一、矿产资源特点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发现九大类106种矿产,其中查明有资源量的矿产69种,登记上表的矿产53种,矿床(点)410处,矿产地266处。保有资源量在全省设区市中居第一位的有钒、锑、硫(共伴生)、玻璃用砂、铸型用砂5种,居第二位的有铜、钨、锡、金(含共伴生)、银(含共伴生)、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饰面用石材9种,居第三位的有锌、钼等。主要矿产保有资源量见专栏1-1。

我市矿产资源基本特点表现为:一是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分布集中,便于规模开发利用,且其中共伴生有用组分多,便于综合利用;二是非金属矿产水泥(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饰面用石材、玻璃(铸型)用砂、建筑用石料(砂)等矿产,矿床规模大,埋藏浅,开采条件好,开发利用效益高;三是地热(水)、矿泉水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利用前景广。

专栏1-1规划基期九江市主要矿产资源量一览表

类别

矿产名称

资源储量单位

保有资源量

全省占比(%)

全省

排名

有色金属

V2O5万吨

164.97

95.14

1

铜(含共伴生)

万吨

397.24

35.19

2

铅(含共伴生)

万吨

52.05

13.28


锌(含共伴生)

万吨

196.63

28.68

3

钨(含共伴生)

WO3万吨

172.54

36.50

2

锡(含共伴生)

万吨

5.81

26.63

2

钼(含共伴生)

万吨

14.13

27.39

3

锑(含共伴生)

万吨

5.59

100

1

贵金属

岩金(含共伴生)

81

15.63

2

银(含共伴生)

7378

29.01

2

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

硫铁矿(共伴生)

矿石万吨

24261

1

自然硫(共生)

万吨

44


萤石

矿石万吨

78

2.19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116199

26.53

2

熔剂用灰岩

矿石万吨

41463

2

冶金用白云岩

矿石万吨

18337

2

高岭土

矿石万吨

1108

3.63


长石

矿石万吨

49

5.76


硅质原料矿产

矿石万吨

475

11.37


玻璃用砂

矿石万吨

12113

1

铸型用砂

矿石万吨

189

1

饰面用石材

矿石m3

17052

30.15

2

地热(水)

m3/日

18892


矿泉水

m3/日

835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勘查许可证194宗,按工作程度分,勘探4宗,详查115宗,普查71宗,预查4宗。面积502.30km2,约占全市面积的2.63%。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采矿许可证310个(正常开采矿山85个),按生产规模分,大型矿山71个,中型矿山84个,小型矿山155个。面积185.20km2,约占全市面积的0.97%(专栏1-2)。

专栏1-2  九江市采矿许可证设置情况表

发证机关

矿种

数量

发证机关

矿种

数量

发证机关

矿种

数量

部级

铜矿

1

省级

铜硫矿

1

市级

水泥配料用矿产

4

锡矿

2

萤石

1

萤石

3

省级

钒矿

7

饰面用大理岩

1

冶金用白云岩

3

金矿

7

水泥用灰岩

1

铸型用砂

2

钨矿

5

水泥配料用黏土

1

冶金用石英岩

1

铜矿

4

地热(水)

4

县级

建筑用石料

75

锑矿

4

矿泉水

3

砖瓦用页岩

65

锡矿

2

市级

饰面用石材

61

建筑用砂

4

铁矿

1

水泥用灰岩

14

制灰用灰岩

3

铅矿

1

高岭土

10

砖瓦用黏土

2

锌矿

1

硅质原料矿产

8




铅锌矿

1

熔剂用灰岩

7




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与不足

1.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矿产资源勘查:2016-2020年,新发现矿产地20处,其中大型矿产地4处,中型3处。柴桑区铁路坎铜矿新增铜资源量近60万吨;瑞昌武山铜矿资源储量核实查明武山铜矿采矿权范围和预划定矿区范围及采矿权扩深区铜保有资源量近135万吨,新增铜资源量约68万吨;武宁大湖塘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新增WO3资源量28万多吨;德安付山南部水泥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新增2.4亿吨东坪铜钨矿、清江锑矿和修水昆山钨钼矿的勘查成果,进一步说明修武地区具有良好的钨多金属矿找矿前景。

矿产资源安全供应能力:基本稳定了铜、金、银、铅、锌、水泥用灰岩等传统优势矿种产量,地热水、矿泉水等矿种开发规模实现增长,落实了钨矿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要求,保障了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矿山结构优化:2015年底矿山总数为582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为8.59%,2020年矿山总数减少到31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50%;到2020年底,矿山数量比2015年减少272个,大中型矿山数量比2015年增加了105个,矿山数量调控与矿山结构调整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节约集约利用:三轮规划期间,矿业开发整体处于萎缩状态,矿山生产率不到30%。主要矿产的“三率”水平明显提高,除锡选矿回收率偏低和稀散元素未综合利用外,其他各项指标均已达标。

矿业绿色发展:绿色矿山创建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完善,2015年底,九江市绿色矿山仅1个,至2020年底,全市绿色矿山数量达到18个,完成规划目标的100%。

矿山生态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完成率达89.6%;持证矿山完成矿区土地复垦面积566公顷,治理矿区损毁土地面积951公顷,超额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指标。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落实矿业权公开出让要求,推进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瑞昌经验”得到自然资源部肯定。

“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专栏1-3。

2.存在问题。

1)金、铅锌、萤石、地热(水)和矿泉水等矿产未能完成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目标。

2)矿业开发整体处于萎缩状态,矿山生产率不到30%,矿石开采总量和大部分矿种产量均未能完成规划目标,且有10种以上矿产规划期末处于停产或关闭状态。

3)沿江沿湖建筑石料开发强度增加,环境压力增大。

专栏1-3  九江市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指标

属性

完成情况或比例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矿业

经济

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

亿元

2500

2066.65

预期性

82.67%

其中

矿业产值

亿元

172

50.79

预期性

29.53%

矿产资源勘查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5]

[7]

预期性

140%

新增资源量

铜矿

金属万吨

[50]

[129.24]

预期性

258.48%

钨矿

WO3万吨

[20]

[53.79]

预期性

268.95%

铅锌

金属万吨

[20]

[18.31]

预期性

91.55%

金属

[15]

[5.98]

预期性

39.87%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开采总量

矿石万吨

8500

7118.41

预期性

83.75%

主要矿种开采总量

钨矿

WO3(65%)

8000

5489.76

约束性

68.62%

铜矿

金属

37500

31867

预期性

84.98%

煤炭

原煤万吨

60

0

预期性

0%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2000

1717.04

预期性

85.85%

建筑用石料

矿石万吨

1500

3491.78

预期性

232.79%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指标

属性

完成情况或比例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矿业转型升级

矿山数量

520

310

预期性

超额完成

大中型矿山比例

%

64

155

预期性

超额完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公顷

[769]

[3638]

预期性

473.08%

其中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公顷

[452]

[2687]

约束性

594.47%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

[370]

[566]

约束

152.97%

注:[ ]表示2016-2020年累计值。

第二节  形势与要求

受全球贸易紧张局势、新冠疫情及地缘政治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全球战略性矿产资源博弈加剧,矿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矿产品价格高位震荡。

“十四五”时期,九江市对接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和积极推进“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对区内矿产资源保障、矿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要求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

九江市矿产资源在全省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铜、钨、锡、铅锌、锑、金、银等战略性矿产和九江市优势金属矿产、特色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力度,促进全市矿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要求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十四五”时期是全省工业强省战略实施的关键时期,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使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通过优化矿山开发布局、矿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

(三)深化“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

九江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全省152km长江岸线全在其境内,既是一个生态资源富集地,又是一个生态保护敏感区。深化“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必须提高新建矿山的准入门槛,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区生态修复有关政策。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监管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出让,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同级审批制度,积极探索“净矿出让”模式。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集“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市“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我市铜、钨、水泥(熔剂)用灰岩、饰面用石材、建筑用石料、地热(水)、矿泉水等矿产资源优势,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守底线,保障发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坚守矿产资源安全底线,强化基础地质与地质科技创新工作,加强战略性与优势矿产精勘细查,加快找矿突破,提高矿产资源对省、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节约资源,高效利用。将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落实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当中,优化勘查开发布局,严格勘查开发准入监管,加强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全面落实“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国家“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主动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加快矿业绿色转型,严格落实生态修复责任,构建矿地和谐的绿色发展格局。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2025年规划目标

2025年,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供应保持安全稳定。矿业开发布局与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

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落实和细化上级规划部署勘查并推进市本级规划矿种勘查工作,提交大中型矿产地3~5处,新增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储量。

矿产资源供应保持安全稳定。落实钨矿开采总量约束性指标要求。铜、钨、水泥(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饰面用石材、地热(水)等优势矿产资源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矿山数量稳定在300个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56%。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矿业绿色转型取得新成效。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推进矿业开发与自然生态相协调。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进一步落实矿业权竞争出让要求,探索“净矿”出让模式、创新监管模式、完善信息化管理建设等方面管理改革。

“十四五”规划具体指标情况详见专栏3-1。

专栏3-1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一览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

指标属性

矿业经济

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

亿元

3282

预期性

其中

矿业产值

亿元

195

预期性

矿产资源勘查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35]

预期性

新增资源量

铜矿

金属万吨

[20]

预期性

钨矿

WO3万吨

[30]

预期性

岩金

金属

[2]

预期性

金属

[35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开采总量

矿石万吨

19000

预期性

主要矿种开采总量

钨矿

WO3(65%) 吨

≤20000

约束性

铜矿

金属

50000

预期

铅锌矿

金属

1600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2050

预期性

饰面用石材

矿石m3

160

预期性

建筑用石料

矿石万吨

13000

预期性

地热(水)

矿石万吨

400

预期性

矿业结构优化

矿山数量

30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

56

预期性

注:[ ]表示2021-2025年累计值。

第二节  2035年展望

战略性与优势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绿色矿山建设迈上新台阶。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进一步提高,矿业及其延伸产业在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作用更为突出。

第四章  规划布局

第一节  矿业发展布局

在《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中,九江市分属赣北地区、赣西北地区和环鄱阳湖地区。根据九江市矿产资源禀赋、开发利用现状、矿业集群分布,结合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九江市矿业产业发展现状,九江市的赣北地区细分为长江沿江区、瑞昌—柴桑—德安区,赣西北地区包含的修水县和武宁县范围不变,另称为修水—武宁区,环鄱阳湖地区包含的区域不变,另称为九江市环鄱阳湖区。

(一)长江沿江区。

该区长江岸线约152km,是我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九江)建设的核心地带,具有沿江区位优势。区内石灰岩和建筑用砂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石油和煤炭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及地质旅游等矿业延伸产业优势突出。

(二)瑞昌—柴桑—德安区。

该区近邻国家“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具有近江区位优势,区内铜、铅锌、锡、锑、金、银等有色贵金属、石灰岩、萤石等资源丰富,矿业独具特色,是我市矿业经济最为发达与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

(三)修水—武宁区。

区内钨矿资源丰富,拥有大湖塘特大型钨矿床和香炉山、东坪等大型钨矿床,同时金、铜、锑等有色金属及地热(水)、矿泉水等具有良好的找矿勘查潜力。

(四)九江市环鄱阳湖区。

区内有庐山、云居山、庐山西海、鄱阳湖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优美,地热(水)、矿泉水资源丰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迅速,具有生态环境与矿业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基础,是我市绿色矿业重点发展区。

专栏4-1  区域矿业产业建设目标

区域

建设目标

长江沿江区

坚持绿色发展道路,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努力打造“长江最美岸线”

瑞昌—柴桑—

德安区

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以大型矿山企业为龙头,积极推进新兴探矿和采矿技术应用,建设绿色环保型、技术示范型的优势产业基地。

区域

建设目标

修水—武宁区

一是加强钨、钼、铜、锑、金、地热(水)和矿泉水等矿产资源的找矿勘查与开发。二是实行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提升采选工艺水平,着力发展钨矿精深加工产业,建好国家级钨矿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三是充分利用新发现的地热(水)、矿泉水资源,服务于“山水武宁”和“生态修水”建设。

九江市环鄱阳湖区

围绕庐山、庐山西海、环鄱阳湖和云居山等旅游区,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以地质生态旅游、矿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大力发展地热(水)、地质公园生态旅游和矿泉水产业,打造温泉度假康养胜地和优质矿泉水品牌,支撑环鄱阳湖生态旅游圈发展。

第二节  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

落实战略性矿产安全保障核心区。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落实能源资源基地3处、国家规划矿区2处。

专栏4-2  落实上级规划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区域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区域名称

主要矿产

面积(km2

国家能源资源基地

1

柴桑区城门山—瑞昌武山铜金矿区

铜、金、银等

209.7

2

都昌阳储岭钨钼矿区

钨、钼

33.4

3

修水香炉山—洞下钨矿区

23.3

国家规划矿区

1

武宁大湖塘—蓑衣洞钨矿区

156.8

2

德安张十八—曾家垅锡锑萤石矿区

锡、锑、萤石

105.5

管理措施:国家能源资源基地是我省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区域,也是我省战略性矿产重点勘查开发区域。区内作为重点任务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各类资金投入的重点区域,优先出让探矿权;矿产开发在矿权设置、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开采总量调控指标优先向基地内矿山配置,推进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

国家规划矿区实行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的勘查与开发,提高新建矿山准入门槛,原则上新建矿山规模应达到中型以上,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推进优质资源的规模开发、集约利用,形成保障战略性矿产安全保障的接续区。

第三节  勘查区划布局

一、重点勘查区

落实上级规划重点勘查区10个(专栏4-3)。

专栏4-3  重点勘查区设置情况表

勘查区级别

序号

勘查区名称

勘查矿种

面积(km2

国家级重点勘查区

1

修水董坑—东港盆地

36.3

2

修水大椿盆地

89.5

3

九瑞地区

铜金多金属、水泥用灰岩

252.3

4

香炉山—黄竹坪

钨多金属

409.4

5

武宁—修水大湖塘

钨、铜、钼

498.2

6

德安彭山

锡、锑、铅锌、萤石

223.0

省级重点勘查区

1

杨梅尖—古市地区

金多金属

103.0

2

上杉—东港地区

金多金属

78.7

3

庐山

地热(水)、矿泉水

420.1

4

庐山西海

地热(水)、矿泉水

442.8

管理措施:1.区内按照综合勘查与评价、绿色勘查的原则开展地质勘查工作;2.区内作为重点任务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各类资金投入的重点区域,优先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提高地质研究程度;3.引导各类资金投入,加强前期勘查工作,优先出让探矿权;4.推广勘查技术创新,鼓励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加大找矿力度,优选具有大中型远景的找矿靶区实施重点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二、勘查规划区块

落实上级规划设置的勘查规划区块12个。规划市级勘查规划区块19个(专栏4-4)。

专栏4-4勘查规划区块设置情况表

发证机关

矿种

数量

面积(km2

省级

玻璃用砂岩 

2 

5.6 

玻璃用石英岩

1

0.1 

地热水

4 

8.6 

矿泉水 

1 

1.4

冶金用硅质原料

1

1.4

水泥用灰岩

3

2.0

市级

饰面用大理岩 

5 

2.6 

饰面用灰岩

3

1.6

熔剂用灰岩

4

3.7

饰面用花岗岩

1

0.6

熔剂用白云岩

1

1.9

陶瓷用瓷土

1

0.9

水泥配料用砂岩

2

0.5

水泥配料用泥岩

1

0.4

瓷石矿

1

2.6 

管理措施:1.对第二类矿产(低风险矿种)省级(或市级)规划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由财政资金开展调查评价后,依据发证权限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后出让;2.对能源资源基地与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勘查规划区块,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管理;3.其他情况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节  开采规划布局

一、重点开采区

落实上级规划重点开采区8个。规划市级重点开采区7个(专栏4-5)。

专栏4-5  重点开采区设置情况表

序号

重点开采区名称

主要开采矿种

面积(km2

1

柴桑区城门山—瑞昌武山铜金矿区

铜、金、银、硫等

209.7

2

都昌阳储岭钨钼矿区

钨、钼

33.4

3

修水香炉山—洞下钨矿区

23.3

4

德安张十八—曾家垅锡锑萤石矿区

锡、铅、锌、萤石

105.5

5

武宁大湖塘—蓑衣洞钨矿区

95.9

6

武宁东坪铜钨矿区

钨、铜

38.8

7

彭泽乐观石灰岩矿区

水泥用灰岩

1.6

8

瑞昌市下张—码头—新屋田石灰岩矿区

水泥用灰岩

4.2

9

柴桑区明家湾东石灰岩矿区

水泥用灰岩

0.3

10

德安县付山南部石灰岩矿区

水泥用灰岩

2.8

11

庐山市西牯岭花岗岩矿区

饰面用花岗岩

7.4

12

都昌县苏山花岗岩矿区

饰面用花岗岩

16.8

13

彭泽县洞坞石灰岩矿区

熔剂用灰岩

0.8

14

永修县易家河地热水矿区

地热水

10.7

15

修水县辉煌地热水矿区

地热水

2.6

管理措施:1.区内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和保护工作;2.区内新建矿山按照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发展的原则进行建设;3.已有矿山以优化矿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为目的,鼓励矿山企业依法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

二、开采规划区块

落实上级规划设置的开采规划区块7个。规划市级开采规划区块9个(专栏4-6)。

专栏4-6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情况表

发证机关

矿种

数量

面积(km2

省级

地热水

4

14.3

矿泉水

2

0.6

玻璃用石英砂

1

0.7

市级

饰面用花岗岩

4

5.1

饰面用板岩

2

2.7

熔剂用灰岩

1

0.2

饰面用灰岩

2

6.1

管理措施:1.新设采矿权,须符合开采规划区块,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立;2.探转采需满足相应矿种的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设置;3.对能源资源基地与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开采规划区块,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管理;4.其他情况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规划部署与管理

第一节  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一)基础地质调查。

区域地质调查。落实上级规划1/5万矿产地质调查11幅,面积4760km2,进一步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解决制约区域找矿突破的关键地质问题,圈定找矿靶区。

地下水应急水源地调查评价。部署市应急水源地调查评价,开展城市地下水应急水源地资源与环境调查评价、监测与保护工作,实施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建设示范工程,实现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配置多元化,提升城市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完成武宁县、修水县、瑞昌市等3个县(市)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系统地获取全省表层和深层土壤54种元素指标分布与分配特征,圈定富硒土地资源区,评价土地养分丰缺状况和环境质量状况,查明土壤元素含量时空变化趋势,研究区域土壤碳储量分布与变化特征。

(二)矿产资源远景调查。

战略性与优势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九瑞地区以铜、铅锌、金、银、萤石和稀散元素矿产为重点,修武地区以钨、钼、锑、金为重点,德安—永修地区以锡、锑、铅、锌和萤石等矿产为重点开展专项矿产调查、找矿预测和资源潜力评价,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

清洁能源矿产远景调查。修武地区以页岩气、铀矿、干热岩、浅层地温能、水热型地热为重点,庐山—庐山西海以干热岩、浅层地温能、水热型地热为重点,开展1/5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支撑我省低碳能源找矿突破,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中深部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以金、铜、铅、锌、钨、锡等重要战略性矿产为重点,在城门山、武山、彭山、张十八、大湖塘、蓑衣洞、东坪、清江、香炉山、昆山等老矿山深边部开展1/5万地球物理综合调查和1/5万深部矿产远景调查,进行深部和浅覆盖区矿产资源潜力预测,服务老矿山深边部找矿突破。

(三)地质科技创新。

1.重点成矿区带找矿方向与成矿规律研究;

2.重要矿床类型深部成矿理论与勘查技术方法研究;

3.“三稀”矿产勘查方向与开发利用研究。

二、矿产资源勘查

(一)矿产资源勘查调控方向。

规划我市重点勘查的矿种有:铜、钨、金(银)、铅锌、锡(钼)、锑、萤石、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白云岩)、地热(水)、矿泉水。限制勘查矿种为:高硫煤、砂金及国家与省政府宏观调控限制性勘查矿种。

(二)重点勘查工作部署。

1.落实上级规划重点勘查工程。

落实上级规划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工程3项(专栏5-1)。

专栏5-1落实上级规划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工程一览表

序号

重点勘查工程名称

重点勘查矿种

1

九瑞地区

铜、金多金属、水泥用灰岩

2

武宁—修水

钨多金属、地热(水)

3

彭山

锡、锑、铅锌、萤石

2.本行政区重点勘查工程。

1)江西省武宁县槽头港铜钨多金属矿调查评价与预查。

主攻矿种:铜、钨;勘查投入资金:850万元;主要工作量:槽探2000m3,钻探3500m;实施时间:2021-2022年;预期成果:提交大型钨铜矿普查基地一处。

2)江西省武宁县青岭钨铜多金属矿普查。

主攻矿种:钨、铜;勘查投入资金:1167万元;主要工作量:槽探2400m3,钻探5520m;实施时间:2021-2022年;预期成果:提交大型钨铜矿详查基地一处。

3)江西省柴桑区金鸡窝矿区银矿勘探(-550m标高以上)及深部铜多金属矿详查(-500m以下)。

主要勘查矿种:银、铜、铅、锌;勘查投入资金:6500万元;主要工作量:钻探8800m;实施时间:2022-2024年;预期成果:新增银金属资源量360吨,铜20万吨,铅6万吨,锌10万吨。

4)江西省修水县洞下—官塘尖钨多金属矿勘探。

主要勘查矿种:钨;勘查投入资金:2600万元;主要工作量:钻探20220m;实施时间:2021年5月-2025年5月;预期成果:新增WO3资源量68200吨。

第二节  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明确开发利用方向

规划我市重点开采的矿种有:铜、钨、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砂)、地热(水)、饰面用石材、铅锌、锡、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萤石、砖瓦用页岩、硅质原料矿产及矿泉水等;限制开采钨、湿地泥炭、砂金等;禁止开采煤、可耕地砖瓦用粘土和国家及省政府禁止开采的矿种。

二、调控开发利用强度

合理调控主要矿产开采总量,2025年,预期全市固体矿石开采总量19000万吨,钨精矿产量控制在20000吨以内(以上级下达指标为准),液体矿产开采总量466万吨。钨开采总量为约束性指标,严格执行年度开采总量控制,严禁超标开采。

三、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调整矿山结构,优化矿业布局,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矿山智能化水平,推进矿业集聚,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

钨:不再新建扩建钨金属储量小于1万吨,年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矿石量的项目(现有钨矿山的深部和边部资源开采扩建项目除外)。

萤石:对年开采规模小于3万吨矿石量的矿山,通过整合与技术改造,逐步提高生产规模。

砖瓦用页岩:不再新建年开采规模小于6万吨的矿山,对已有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山,通过技术改造与依法整合,逐步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不再新建砖瓦用粘土矿山,已有矿山逐步退出。

建筑用石料:已有矿山开采规模低于年产10万吨(不含)的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未达到年产10万吨(不含)的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025年,全市矿山总数稳定在300个左右,相比2020年减少约3%;其中大中型矿山达到170个,占比提高到56%(专栏5-2)。

专栏5-2    主要矿种矿山结构调整情况表

矿种

2020年

2025年预期

备注

矿山数

大中型矿山数

矿山数

大中型矿山数

全市

310

155

300

170


5

2

5

4

改扩建大型2个

6

2

5

2


铅锌

3

1

3

1


4

3


4

2


7

1

2

1


7

4

3

3


1


矿种

2020年

2025年预期

备注

矿山数

大中型矿山数

矿山数

大中型矿山数

萤石

4

1

4

1


熔剂用灰岩

7

2

8

3

新建1个中型

冶金用白云岩

3

2

3

2


硅质原料矿产

8

1

5

1


铸型用砂

2

2

2

2


水泥用灰岩

15

11

15

11


水泥配料矿产

5

5

5

5


饰面用石材

62

7

67

8

新建大型1个

制灰用灰岩

3

3


玻璃用砂

1

1

2

2

新建大型1个

建筑用石料

75

51

78

56

新建大型5个

建筑用砂

4

3

4

3


高岭土

10

5

0


砖瓦用页岩

65

55

65

55


地热(水)

4

4

8

8

新建3个大型,1个中型

矿泉水

3

3

2

改扩建2个大型

四、严格矿山准入条件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矿山开采规模、服务年限需与矿产资源储量相匹配。新建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不小于5年,其中建筑用石料、砖瓦用页岩、石灰岩最低服务年限不小于10年。落实《江西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矿山开采现状,优化重点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专栏5-3)

专栏5-3    重点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一览表

矿产名称

单位/年

最低开采规模

矿石万吨

3

矿石万吨

10

矿石万吨

10

矿石万吨

30

矿石万吨

6

金(岩金)(地下开采)

矿石万吨

3

萤石(CaF2

矿石万吨

3

石灰岩(水泥用、熔剂用)

矿石万吨

50/50

水泥配料用矿产

矿石万吨

10

冶金用脉石英(石英岩)

矿石万吨

10

玻璃用脉石英(石英岩、砂)

矿石万吨

10

铸型用砂

矿石万吨

10

高岭土

矿石万吨

5

砖瓦用页岩

矿石万吨

6

建筑用石料

万吨

50

建筑用砂

万吨

50

饰面用石材

m3(荒料)

0.3

五、重点开发工作部署

(一)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的重点工程。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的新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1个,庐山市西牯岭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改扩建项目3项,柴桑区城门山铜矿三期、武宁县大湖塘钨矿、德安县付山南部水泥用灰岩矿。

(二)本行政区重点开发工程。

1.规划新建或改建武宁县东坪钨矿,建设规模:100万吨/年投入资金:20亿元达产时间:2025年前。

2.新建瑞昌市黄金乡双饮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规模:800万吨/年投入资金:10亿元达产时间:2022年。

3.新建瑞昌市黄金乡邓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规模:3000万吨/年投入资金:25亿元达产时间:2022年。

4.新建彭泽县三畈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规模:800万吨/年投入资金:10亿元达产时间:2023年。

5.新建都昌县老山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建设规模:1000万吨/年投入资金:12亿元达产时间:2022年。

6.新建湖口县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建设规模:400万吨/年投入资金:5亿元达产时间:2022年。

7.彭泽县洞坞熔剂用灰岩矿开采区至长江码头全封闭矿石运输管道,全长25km投入资金:13亿元完成时间:2022年。

第六章  矿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落实省级规划部署的钨矿选矿技能改造项目,引进黑钨矿智能选矿设备,应用高清图像、X射线智能分拣技术提升矿石入选品位,提高黑钨选矿回收率;实施白钨矿选矿工艺流程改造,进一步提高白钨选矿回收率。规划本行政区:1.彭泽县洞坞熔剂用灰岩矿开采区至长江码头全封闭矿石运输管道。2.铜矿床中的稀散元素综合利用研究,解决稀散元素综合利用难题,提高矿山企业综合利用率。3.锡矿企业“胶锡”赋存状态和选矿工艺研究,提高锡矿选矿回收率。

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重点加强铜、钨、铅锌、锡等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开展金属矿废石与尾矿有价组分回收,饰面用石材矿等非金属矿废石制取机制砂等综合利用。

加快推动产业链转型升级。依托资源、产业优势,发展铜基新材料、钨基新材料、钢铁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拓展非金属矿产应用领域,发展节能防火、填充涂敷、环保治理、储能保温等方面矿物功能材料。推动地下热水回灌、地热水集中供暖、地源热泵、地热水发电等方面应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大力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淘汰落后设备和采选工艺,降低水、电和介质消耗,减少废物排放。加强对废水、余热余压的循环利用。加强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等城市矿产二次资源的循环利用。

扎实推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提高矿山规模化水平。强化执法监督,依法打击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开采等行为。推广先进技术、设备,加快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节  绿色矿业建设

结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既有生产矿山加强改造升级,加快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加强绿色矿山知识培训,增强矿山企业绿色发展意识。加强绿色矿山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的绿色矿山创建机制及动态巡查制度。

第三节  矿山生态修复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方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矿山生态修复贯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全过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过程严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制定生态修复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定设立生态修复基金账户,规范计提、使用生态修复基金,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严格闭坑矿山管理,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必须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义务。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备案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双随机”检查,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测,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建立信用制度,实施后果严惩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探索建立矿山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名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第七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市自然资源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政策衔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二、严格执行审查制度

《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工作必须严格遵照《规划》有关要求。矿业权的设置、审批、出让等,必须符合《规划》的准入条件和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三、完善评估调整机制

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动态评估。因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等发生变化,及自然资源部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情形等,确需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资金,保障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调查等基础调查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实施领导和组织协调,优先安排财政资金,切实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自然资源云”为统领,以“一张图”数据库和政务办公、综合监管、公共服务“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实行规划数据库集中动态调整,根据地质找矿新发现和当年矿业权出让计划安排需要,对确需调整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进行集中调整,纳入规划数据库。

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列入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约束性指标的年度实施检查制度,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完善规划公众参与、规划听证、规划公示、管理公开等制度。加强信息公示,依法对需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九江新闻网|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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