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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4  |  专栏:九江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于2022929日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930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有关要求,有序推动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助推九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顺应我市新发展阶段,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我市“无废城市”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以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为抓手,重点做好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控长江沿线生态环境风险,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形成绿色健康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固体废物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现代化和法制化的治理水平,发挥“无废城市”建设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先行示范作用,谱写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九江样板”,助力“美丽九江”建设。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一体推进。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补齐短板和弱项,分类确定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末端安全处置等各方面任务;加强各部门各领域统筹衔接,强化建设工作系统性、协同性、配套性和永续性,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体系。

突出重点,目标导向。充分发挥九江市港口城市、水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以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以保护长江和鄱阳湖生态环境为导向,以建设 “美丽九江”和“美丽长江岸线”为目标,抓住固体废物产生、收运、贮存、利用、处置关键环节,着力破解当前固体废物管理和利用处置的突出问题。

依法治理,深化改革。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结合九江市城市发展定位及管理需求,围绕制度、市场、技术、监管等四大体系,开展政策、制度、体制、科技、管理的改革与优化,为“无废城市”建设增强内生动力。

党政主导、多元共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新体系,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科学合理的共建机制和全社会参与、共同受益的“无废城市”建设新格局

(三)建设目标。

2025年底,建成完善的“无废城市”建设管理制度框架体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逐步下降,重点提升尾矿资源化和高值化利用;主要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基本健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江西段)存量固体废物贮存场和填埋场的环境污染风险得以全面控制,“无废城市”建设与污染治理协同效果显现;“无废港口”和“无废景区”等多场景多特色“无废细胞”打造成功,“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固体废物信息“一张网”全面建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公众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预期模式和建设亮点全面显现,城市精细化和现代化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升级,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1.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推动产废行业绿色转型发展。深入实施全产业链培育工程,推行“链长制”,培育引进一批头部企业、“链主”企业,促进产业链与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融合”。以先进适用技术对石油、化工、钢铁、有色、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进行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改进技术装备、增强产品绿色设计,降低大宗固废产生强度。加快实施石化行业全产业链布局,推动钢铁和钨精深加工向下游产业链扩张延伸,在生产过程中充分考虑产品废弃后的利用环节。(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推广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全市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石油、化工、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推动节能、节水、减污、降碳等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推广和应用。积极打造产业低碳循环发展平台,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推动产业空间优化,深化园区循环化补链改造,实施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工程,促进企业循环化生产、园区循环化发展、产业循环化组合。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到2025年,创建10个省级绿色园区,新增20家企业为省级绿色工厂。(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工信局配合)

推进行业企业低碳发展。研究制定九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低碳产业链。强化能源、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间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支持钢化联产、炼化一体化、林纸一体化等模式推广应用。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稳步推进石油、钢铁、有色等行业的重点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工业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提高高耗能行业项目准入门槛,加速淘汰二氧化碳排放高的落后产能。(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配合)

开展基于“无废城市”碳减排效益研究。以“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实现全生命周期碳减排效益、固废综合利用实现负碳效益”为目标,从基准年、“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均达到两大情景出发,结合“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项目,核算“无废城市”建设对减污降碳的实际效益,评估“无废达标”碳减排贡献,探索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与碳减排协同推进的路径。(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推行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大力推动大中型矿山绿色化改造。采取绿色采选工艺,减少尾矿、废石的产生量和贮存量,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推广应用废石不出井模式,鼓励采矿企业利用尾矿、共伴生矿填充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推动实现尾矿就地消纳。(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2.稳步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

深化综合利用产学研合作。强化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鼓励产废单位、利废单位、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共同开展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关键技术工艺、装备设备研发和科研平台建设,推动固废利用过程风险控制的关键技术研发。持续提升利废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支持利废企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鼓励多产业多废物协同利用。特别是加强废石、尾矿、铜冶炼废渣等量大固体废物的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解决大宗固废利用途径不畅的问题。(市科技局牵头,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聚焦重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加强涉铜、钨、锡、铅、锌等有色金属的废石、尾矿和冶炼废渣等矿山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稳步推进金属矿废石与尾矿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推动采矿废石制备砂石骨料、陶粒、干混砂浆等砂源替代材料和胶凝回填利用,探索尾矿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利用。加快推进废石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提高矿山废石与尾矿的综合利用率。(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综合利用产品市场份额。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参与的市场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研发与市场推广力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落实固废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行为。

开展精准排查和核查。制定《九江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开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网格化排查,建立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清单。以贮存为中间关键环节,摸清产废单位和废物利用单位的底数,建立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数据库。以废石、尾矿、冶炼渣等固体废物为重点,利用遥感图像和动态变化图斑技术支撑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的排查和实地核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开展现场整改和整治。合理有序安排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的整改和整治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建设合规贮存和填埋设施,实现安全分类存放,杜绝混排混堆,建立固体废物贮存填埋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与限期整改。坚持“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全面推进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和尾矿库污染治理,建设重点尾矿库预警系统,构建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施“一场一策、一库一策”,逐步推进全市历史遗留尾矿库的整治。到2025年完成长江干流10公里范围内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和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的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构建防控污染和风险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环境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出台《九江市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风险管控技术指南》,构建“排查—评估—预警—防控—责任”风险管控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风险管控能力,防范长江沿线尾矿库和废石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堆场环境污染问题,保障长江水质安全。(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全面监管。

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制定《九江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厘清部门管理职责,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机制。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明确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台账制度和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参与)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制定全市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清单,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的精细化监管。结合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厘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流向等基本情况,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环境执法范围和日常监督管理范围,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二)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1.推进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

完善秸秆收储运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县、乡镇、村、企业合理布局建设秸秆收储中心,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建立秸秆收储站点,建设形成完备的“收储中心+收储点”二级秸秆收储网络。建立节约高效的秸秆运输网络,形成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三级秸秆运输网络。到2025年,在修水县、瑞昌市、湖口县、彭泽县、共青城市、柴桑区建设县域秸秆收储中心6处,镇(街)级秸秆收储站(点)12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供销社配合)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以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利用为主导,以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为辅助,促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秸秆肥料化利用,在修水县、湖口县设立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点,在彭泽县和瑞昌市设立秸秆覆盖、生物腐熟还田示范点,推广应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规模,鼓励利用秸秆等生物质能供热供气供暖,积极推进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燃料、秸秆发电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开展秸秆离田饲料化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培育一批秸秆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主体,到2025年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秸秆年总量达到10万吨以上。力争在修水县、湖口县、柴桑区、永修县、彭泽县和都昌县打造6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区。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加大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开展农机作业机具补贴试点。完善秸秆收储设施和利用产业化项目用地支持政策,研究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中心(点)和加工场地租用地实施地租补贴。推动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产品列入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积极为秸秆收储和加工利用企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2.发展绿色生态循环畜禽养殖。

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和“以地定养、种养一体”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实现畜禽养殖与农林种植协同循环利用。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创建。提高生猪养殖大县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推广固体粪便堆肥技术、粪便垫料回用,推动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产业,建立集中处置中心生产有机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到2025年,完成1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全市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病死畜禽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3.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

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试点,率先推动农产品主产区建立废旧地膜回收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以及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立废弃农膜回收点。鼓励加工企业、合作社和个人在农村开展残膜收购,因地制宜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形成回收网络。到2025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6%。在地膜使用集中区域,建设农田残膜、灌溉器材回收加工网点,推进农田残膜回收与再利用示范乡村建设。建立农用薄膜残留监测试点县,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农用薄膜残留监测。建立农用地膜回收台账,督促农用地膜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和再利用企业做好相关销售记录或台账。引导农民回收废旧地膜,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推动机械化回收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到2025年,全市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监局配合)

4.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统计体系,全面摸清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基本情况,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存量、产生量及回收处理等情况的调查统计。建立统一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点,构建社会化的回收链条,实施奖罚机制,完善“统一回收、集中运输、全程无害化处理”的有效回收处理机制,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设施建设,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回收处置资金保障。优化农药包装企业工艺技术,强化绿色包装理念,提高农药包装绿色设计水平,推动农药包装的可循环利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配合)

5.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

深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开展有机肥、生物肥、绿肥替代化肥行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以鄱阳湖周边地区为重点,在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庐山市、永修县等县(市、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新型肥料替代等技术措施,减少化肥施用量。推广先进施肥机械,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技术到位率。探索推广藻类微生物肥,完善病虫测报体系,科学合理用药,抓好剧毒高毒农药的全程监管。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三)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1.推进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广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无废”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和学校食堂率先普及“文明餐桌”、“公筷公勺”、“光盘”行动,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带动其他社会活动组成单元。强化塑料制品源头治理,全面推行绿色包装。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鼓励发展绿色快递,开展包装标准化、减量化行动。落实快递包装绿色管理理念有关要求,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逐步限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加强快递、电商、外卖等包装物的全过程监管,鼓励包装物的循环回收与利用,大力推动塑料等包装物源头减量。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邮政快递网点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绿色快递包装使用比例达到90%(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生活源固体废物分类及回收体系建设。

加快城市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制定《九江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体系建设,完善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落实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定类、定员”制度,加快对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亭、分类驿站、垃圾中转站及环卫专业运输车辆数量,确保满足需求。推动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集中存贮、分运,并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以及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2025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农业废弃物的处理相协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全覆盖。推行农村“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鼓励村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督促引导村民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等活动。农村应当分类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根据需要集中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集容器。到2025年农村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30%以上,落实分类垃圾桶分配到户,厨余垃圾处理、可再生资源回收点基本实现“一村一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和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发展,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建成九江市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信息服务中心。落实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提高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废物回收数量。到2023年底,落实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废物的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建立产品类废物回收情况分类统计台账。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提高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新建和改造一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推进报废机动车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集聚发展。到2025年,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散乱污”状况明显改观,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并逐步形成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75%以上。(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城管局、市供销社配合)

3.提高生活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

积极推进废塑料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推进九江市生活垃圾集中机械分选回收低值废塑料及其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循环利用项目的落地实施,鼓励利用混合垃圾集中机械化自动分选技术和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技术,将生活废弃塑料、农用地膜等低值废塑料转化为基础化工原料,推进废塑料高值化利用,实现城市废塑料回收产业化发展。探索利用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的塑料资源化利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加快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加快三峡集团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争202212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营。(市城管局负责)

4.严控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

推进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九江市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环境调查,综合评估其存在环境风险,提出“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风险较高的都昌县城卫生管理所填埋场、永修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修水县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西港镇)、瑞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填埋场和瑞昌市码头镇胜利村下张填埋场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防控风险,实现固体废物与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协同治理。(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及市政污泥的综合利用。

1.强化建筑垃圾及市政污泥的源头减量。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分别从土地供应、设计方案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把关,在全市城镇范围内推行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和公共建筑达到星级绿色建筑标准。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为示范引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推行新建住宅项目全装修交付,减少建筑垃圾产生、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全市城镇规划区内新(改、扩)建建筑严格按照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到2025年,全市城镇规划内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新竣工民用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90%以上。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市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40%。(市住建局负责)

有效推进市政污泥源头减量。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清淤改造,减少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改进现有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污泥生化分解率,从源头上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效果。通过投加调理剂、升级污泥脱水设备、增加污泥干化设备,降低污泥含水率,减少运输和处置成本。探索污泥混合可燃性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发酵制作土壤改良剂等处置方式,建立污泥多途径消纳处置技术路线。(市城管局负责)

2.推进建筑垃圾和污泥全过程管理。

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加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综合管理,创建“无废工地”。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落实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健全工程渣土、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运输行为,加强堆存场地建设管理,采用密封式运输方式,严禁运输过程中撒漏和扬尘产生。建设覆盖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理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纳入城管管理平台监管范围,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强化市政污泥全流程管控。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逐步探索落实市政污泥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机制,保障市政污泥100%无害化利用处置。(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3.提高建筑垃圾和市政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制定《九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全面落实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相关规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完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的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推行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利用系统。鼓励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优先使用符合质量标准或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再生产品。(市城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推进建筑垃圾及市政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九江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23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8.7%以上;到2025年,力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市城管局负责)

(五)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1.强化工业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减少危险废物产生。

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避免和减少低价值、难处理危险废物的产生。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闭规模小、污染重,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新改扩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强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不予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产品附加值低且以出口为主、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大且处置出路难的项目。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完善涉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纠错机制。(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产危企业源头减量。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围绕石油、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危险废物在产生源头就地循环利用,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的过程监管,杜绝危险废物流失。

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和危险废物一体化智能暂存舱试点。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利用销售网络和渠道回收其产品废弃时涉及的危险废物。建立废铅蓄电池、废弃荧光灯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废轮船等回收网络,规范废弃产品的拆解和分类回收。依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推进建立实验室废物、有害垃圾等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收集体系。(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运输转运监管。完善危险货物道路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完善“点对点”的常备通行路线,安全便捷通行;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衔接,强化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有效运行;全面推行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对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实行电子化全流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船舶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加大巡查力度,严控非法转运。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跨市的运输转移监管。(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港航局、九江海事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能力提升,保障危险废物无害。

规范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促进危险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加强技术培训交流,引进专业化运营团队,提升设施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预处理后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加强精(蒸)馏残渣、废酸废盐、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力度,拓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途径。规范和鼓励企业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处置能力匹配建设。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利用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升级改造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进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作,提升环境绩效,打造骨干企业,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维持好危险废物焚烧与填埋的兜底能力。(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提高危险废物智慧监管能力,筑牢环境风险防线。

实施危险废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九江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并与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实时无缝对接,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大地图空间、遥感影像等信息技术,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的日常监管,防范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风险。依托精细化管理平台,全力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全域排查、全面清理、全量处置、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五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选择在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类别开展危险废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健全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编制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部门间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确保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

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动态更新《九江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依法落实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对重点危险废物监管企业在厂区露天场所、危险废物计量、危险废物仓库、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和废水、雨水排放口等关键位置安装无死角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九江固体废物监管平台。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行为,严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落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预提费用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经营成本。(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集与应急处置体系,保障医疗服务。

健全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规范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要求,防止医疗废物非法加工利用;稳步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打通收集转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覆盖到建制镇医疗诊所。(市卫健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

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统筹应急处置资源,将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纳入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体系,建立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通过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单位的成本核算与审计,持续完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制定处置收费标准并适时调整,持续保障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单位的稳定经营。(市卫健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配合)

(六)高质量创建“无废细胞”,全力打造美丽九江。

1.着力打造“无废港口”和“无废码头”。

落实港口企业船舶污染接收主体责任,通过对内河船舶提供免费接收生活污水、免费接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含油污水等多项免费政策,实现靠港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同时,开展船舶“零排放双铅封”模式,对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直通舷外的管路、阀门进行铅封,并对经防污染设备处理后向舷外排放的管路、阀门进行铅封,引导辖区所有船舶分批实施“双铅封”,最终达到船舶“零排放”的目标。加强对接收、转运、处置环节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老旧船舶更新升级淘汰力度、僵尸船清理整治、危险品运输船舶监管等举措,全面提升九江市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能力。(市港航局牵头,九江海事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配合)

2.积极创建“无废”旅游场景。

以庐山风景名胜区为试点,打造“无废景区”和“无废酒店”。从机场、车站到景区、酒店,通过城市欢迎短信、各场所广告标语、抖音新媒体、微信等宣传途径,在面向市民游客的“庐山智慧旅游”和“庐山发布”等主流宣传媒介中,增加“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宣传,推动游客环保意识和生活方式转变。开展“无废景区”和“无废酒店”分批次评估和授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园林垃圾、厨余垃圾就地消纳和处理试点,打造九江旅游“无废”示范。(市文广新旅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无废园区”“无废矿山”建设。

按照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原则,重点支持九江石化产业园开展“无废园区”的创建。支持园区无废化建设的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形成协作配套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园区内工业固废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零增长或者负增长。重点支持武山铜矿、城门山铜矿开展“无废矿山”的创建,整合延伸矿山产业链,实现矿山固废的综合利用,推广应用废石不出井模式,鼓励采矿企业利用尾矿、共伴生矿填充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推动实现尾矿、废石就地消纳。(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探索创建多场景“无废”模式。

以江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为契机,开展“无废省运”建设。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创建“无废社区”、“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餐馆”和“无废商场”。将“无废细胞”创建融入到绿色生活创建工作中,制定“无废细胞”创建评价指标、考评办法。2023年建成100个“无废细胞”,2025年建成200个“无废细胞”。(市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四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1.完善“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

构建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无废城市”考核评价体系,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纳入市级目标责任考核加快制定九江市及各县(市、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等。全面梳理五大类固体废物现行管理制度标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配套出台有关制度及地方标准。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点对点综合利用等制度创新,探索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完善矿产开发产生的固体废物、农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统计与溯源体系,规范固体废物产生现状的统计测算方法,摸清九江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以及最终去向等底数,逐年更新废物清单。到2025年年底,基本建立起涵盖所有类别的固体废物的统计体系,为实现“无废城市”终期目标提供数据支撑。(市无废办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

依托当前已开展的重点品种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鼓励项目建设企业或主管部门,选择其中管理处置较为先进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构建标准体系,综合提升区域创新水平。加快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推广应用,加大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针对亟待解决的尾矿资源化利用问题,开展含矿废石分选富集回收有价组分技术研究;突出多固体废物协同应用,支持传统水泥、制砖、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的替代性利用研究工作。探索生活垃圾集中机械分选回收低值废塑料及其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循环利用技术应用。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的制定,推动上下游产业标准衔接。加强“无废城市”技术能力支撑,构建新型研发机构,组建研发团队,开展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开展技术示范及成果转化;通过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市无废办牵头,市科技局、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以县级或园区开发为载体,以“无废城市”建设项目为重点,引入社会资本方、政策性及开发性银行贷款、绿色基金等,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探索“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筹措和融资路径的策划,争取上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固体废物专项资金。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根据“无废城市”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绿色等级,按一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差别化贴息奖励政策。(市无废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九江中心支行、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无废城市”建设监管体系。

健全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结合“智慧九江”建设,建设“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农村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等主要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构建全市固体废物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固体废物数据采集、信息跟踪、风险预警、成效评估等功能,实现环境监管和分析决策一体化,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制定危险废物专项联合执法联动机制。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为准确掌握污染防治底数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的透明度。(市无废办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市无废办要建立“周报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建设进展,对工作不到位、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协调。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重点责任目标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建设项目任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和监督“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完善技术保障。

科学合理设定“无废城市”建设技术路线,积极邀请国家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无废城市”建设,建立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为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全流程跟踪式技术指导,保障“无废城市”建设按预期目标顺利推进。培育新兴市场主体,健全“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先进适用环境技术装备和环境科技咨询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支撑固体废物的精准、科学治理。依托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机制,落实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的龙头企业建立人才培训机构,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落实资金保障。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政污泥安全处置、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等重点领域。引导支持九江市科技创新发展等专项资金及绿色金融投资逐步向“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领域聚集。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探索“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充分利用省国资平台,引导金融机构与本实施方案中重点工程建设定向衔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项目发行绿色债券;各项目管理部门将方案中重点工程纳入优先申报范围,争取国家、省相关资金支持。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到“无废城市”建设中。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布局本行政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回收、转运、处置、利用设施建设,畅通各类固体废物设施用地保障机制

(四)强化政策支持。

学习借鉴“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成功案例,因地制宜消化吸纳,融入各地实践,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进程。持续跟踪其他试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动态,深入学习成效和经验。将应由政府承担的“无废城市”建设资金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政策扶持力度,保障示范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区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五)加强宣传引导。

发挥政府部门宣传引导作用,将“无废城市”宣传纳入文明单位工作考核。采用传统传媒、新媒体以及集中采访报道、新闻评论等形式宣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利用“无废省运”、“无废景区”、“无废机关”、“无废学校”和“无废酒店”等建设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编写“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培训手册,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积极举报环境问题,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无废城市”建设局面。


附件:1.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表

2.九江市2020年固体废物清单表

3.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四大体系建设任务表

4.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5.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各部门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1

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现状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3年)

目标值

2025年)

单位

责任单位

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减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1.01

1

1

/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0.009

逐年下降

逐年下降

/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

3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100

10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4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15

27

35

市工信局

5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42.8

64.28

78.57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6

绿色矿山建成率

5.8

15

30

%

市自然资源局

7

农业源头减量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

15.68

16.5

18.23

%

市农业农村局

8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占比

0.90

2

4

%

市农业农村局

9

建筑业源头减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40

70

90

市住建局

10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10

28

40

市住建局

11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生活垃圾清运量

95.56

109.22

118.27

万吨

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12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

100

100

%

市城管局

13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现状无统计

建立统计体系

30

%

市农业农村局

14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70

80

90

%

市邮政管理局

15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81.77

85

85

%

市生态环境局

16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41.79

43

45

%

市生态环境局

17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51

>95

>95

%

市农业农村局

18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0

>80

%

市农业农村局

19

农膜回收率

85.68

85.8

86

%

市农业农村局

20

化学农药施用量

2651.1

负增长

负增长

市农业农村局

21

化学肥料施用量

106540

负增长 

负增长 

市农业农村局

2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56.78

58.71

60

%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23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20.13

32

35

%

市城管局

24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现状无统计

建立统计体系

11.25

%

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25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100

100

100

%

市卫健委

26

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

10

20

30

%

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27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58.08

持平

持平

/

市生态环境局

28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现状无统计

100

100

%

市卫健委

29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现状无统计

85

100

%

涉及社会源危险废物的主管部门

3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5

10

%

市生态环境局

31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34.78

54.35

76.09

%

市生态环境局

32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

市农业农村局

33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0

100

100

%

市城管局

34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5

95

98

%

市城管局

35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5

15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1

1

定性

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37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纳入

纳入

定性

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38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企业、园区)

/

100

200

各相关部门

39

保障能力

市场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未统计

后期汇总

后期汇总

/

市生态环境局、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九江银保监分局及相关部门

40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现状未统计

8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九江银保监分局

41

技术体系建设

主要参与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数量

/

1

2

各相关部门

42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3

9

各相关部门

43

监管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制定平台建设方案

完成平台建设

定性

各相关部门

44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产废单位95.8%,经营单位100%

产废单位95.8%,经营单位100%

产废单位95.8%,经营单位100%

/

市生态环境局

45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100

100

100

%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46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00

10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47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100

10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48

群众获得感

群众获得感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80

90

%

第三方调查

49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50

85

%

第三方调查

50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60

80

%

第三方调查

51

自选指标

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风险管控数量

0

1

5

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52

无废港口”数量

0

1

6

市港航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53

尾矿综合利用率

70.54

72

75

%

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1.指标1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在信息系统填报的九江市畜禽粪污产生量和综合利用量数据统计覆盖范围不全,对规模以下养殖场和养殖散户统计体系尚不健全,故计算得出的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能代表全市实际情况,待进一步完善数据统计范围和统一口径,提高统计准确性和全面性,到2025年九江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指标3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2020年九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建设,未投入运营,因此为02021年开始运营,城镇生活垃圾全部焚烧,但农村收转运体系尚未建立,无法统计,因此,这里的100%是指城镇收集到的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处置。

附件2

九江市2020年固体废物清单表

序号

废物类别

废物名称

单位

废物代码

产生量

综合利用量

处置量

剩余贮存量

综合利用率

1

工业源固体废物

尾矿

万吨

SW05

642.27

453.06

169.3

31.81

70.54%

2

冶炼废渣

万吨

SW01

293.04

275.13

17.9

0.31

93.89%

3

其他废物

万吨

SW99

198.45

177.66

21.04

1.07

89.08%

4

粉煤灰

万吨

SW02

128.64

124.08

4.67

0.53

96.21%

5

炉渣

万吨

SW03

39.09

35.92

3.23

0.07

91.60%

6

脱硫石膏

万吨

SW06

36.57

35.45

0.85

0.33

96.78%

8

污泥

万吨

SW07

25.94

15.83

10.1

0.95

59.47%

9

小计

1363.99

1117.13

227.09

35.07

81.77%

10

农业源固体废物

畜禽粪污

万吨

/

251.32

248.02

/

/

98.69%

11

农作物秸秆

万吨

/

187.38

178.97

/

/

95.51%

12

农药包装废弃物

/

367.71

/

/

/

/

13

废弃农膜

/

3797

2601

/

/

68.50%

14

养殖环节病死猪

/

/

/

/

/

/

15

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

万吨

/

95.56

95.56

0

0

22.00%

16

建筑垃圾

万吨

/

830.1

471.33

358.77

0

56.78%

17

餐厨垃圾

/

/

/

/

/

/

18

包装废物

万件

/

/

/

/

/

/

19

污泥

万吨

/

1.85

1.85

0

0

100.00%

21

危险废物

医药废物

HW02

2861.84

0

2861.84

160.15

0

22

废药物、药品

HW03

0.50

0

0.50

0

0

23

农药废物

HW04

5071.38

0

5071.38

344.12

0

24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HW08

6884.80

2750.26

4134.54

138.82

39.95%

25

/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HW09

625.24

0

625.24

5.671

0

26

精(蒸)馏残渣

HW11

12952.89

3790.27

9162.62

719.52

29.26%

27

染料、涂料废物

HW12

2850.02

30.58

2819.44

118.09

1.07%

28

有机树脂类废物

HW13

861.72

0

861.72

1193.35

0

29

感光材料废物

HW16

85.59

0

85.59

22.03

0

30

表面处理废物

HW17

3468.11

3044.99

423.12

193.44

87.80%

31

焚烧处置残渣

HW18

566.04

5.098

560.94

881.64

0.90%

32

含铬废物

HW21

68.98

0

68.98

2.1

0

33

危险废物

含铜废物

HW22

9288.42

9268.73

19.69

193.56

99.79%

34

含锌废物

HW23

2407.03

2407.03

0.00

0

100

35

含砷废物

HW24

59.28

54.4

4.88

0

91.77%

36

含汞废物

HW29

12.89

12.89

0

0.65

100%

37

含铅废物

HW31

2927.48

2841.93

85.55

102.15

97.08%

38

无机氟化物废物

HW32

233.17

0

233.17

0

0

39

无机氰化物废物

HW33

0.03

0

0.03


0

40

废酸

HW34

384.92

44.67

340.25

45.41

11.61%

41

废碱

HW35

352.22

0

352.22

0.84

0

42

石棉废物

HW36

76.87

0

76.87

5.72

0

43

有机磷化合物废物

HW37

3.05

0

3.05

0

0

44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HW45

58.23

0

58.23

7.91

0

45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

HW48

10239.18

6935.92

3303.26

23820.78

67.76%

46

其他废物

HW49

55264.85

16789.66

38475.19

2190.32

30.38%

47

废催化剂

HW50

2145.33

2069.44

75.89

2.43

96.46%

48

小计

119750.06

50045.87

69704.17

30148.7

41.79%


附件3

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四大体系建设任务表

1)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及目标

对应指标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A1地方法规

A1-1

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总结“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制定《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指标35

2025

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

A2地方标准

A2-1

九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风险管控技术指南

研究提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废石、尾矿等)排查、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防控技术要求。

指标35

2024年底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

A3管理文件

A3-1

九江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研究提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贮存、转移、资源化利用等环节责任主体、执行要求、法律责任等,明确矿山采选、铜冶炼、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指标1

2023年底

市生态环境局

A3-2

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防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风险。

指标2

2022

市生态环境局

A3-3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副产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副产物(含中间产物等不明物料)的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指标2

2022

市生态环境局

A3-4

关于开展全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开展全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保障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安全。

指标2

2022

市生态环境局

A3-5

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溯源。

指标2

2022

市生态环境局

A3-6

关于推进全市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以及库存危险废物“清零”处置,保障环境安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指标39

2022

市生态环境局

A3-7

九江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

开展全域内固体废物堆场网格化排查,建立固体废物堆场清单。

指标27

2023年底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

A3-8

九江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对城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明确餐厨垃圾产生者的责任,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指标23

2022年底

市城管局,垃分办成员单位

A3-9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可回收物管理的通知

明确医疗机构可回收物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主体。

指标25

2022

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A3-10

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模式的通知

构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即城区及“大箱”,村卫生室进相应的乡镇卫生院,城区采取进“大箱”或医废处置单位上门收集的转运模式。

指标25

2022

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

A4规划方案

A4-1

九江市及各县(市、区)工业固体废物专项规划

制定市级及各区县的工业固体废物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

指标35

2023

市生态环境局

A4-2

九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制定《九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指标22

2023

市城管局

A4-3

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制定《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程管理体系。

指标1213

2025

市城管理局

A4-4

经开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危险废物监管处置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全过程监管。

指标35

2025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A4-5

九江经开区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管理专项工作方案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效防控环境污染风险,全面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化治理水平,打造汽修行业标准化管理“经开区样板”。

指标26

2022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A4-6

九江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有害垃圾全程管理,取得垃圾分类实效。

指标29

2022

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城管局、各街道)

A4-7

庐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态要求,形成种养相对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

指标35

2022

庐山市生态环境局

A4-8

九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制定《九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指标35

2022年底

市发改委

A5管理机制

A5-1

九江市固体废物管理部门责任清单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方案,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污染防治、安全生产、运输安全、产品质量以及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

指标37

2022

市无废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A5-2

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纳入市级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对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指标37

2023

市无废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A5-3

九江市“无废细胞”创建标准

制定九江市“无废矿山”、“无废园区”、“无废码头”和“无废景区”等建设标准体系。

指标38

2023

市无废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A5-4

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台账管理的实施意见

加强全市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指标18

2023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A5-5

九江市绿色食品、有机、地理标识农产品认证奖补实施方案

对九江市绿色食品、有机、地理标识农产品认证进行奖补。

指标7

2023

市农业农村局

A5-6

九江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年度实施方案

2023-2025年期间,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年度九江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明确每年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试点县(区)和工作内容,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网点回收、专业处置”的回收处置工作机制。

指标29

2023-2025

市农业农村局

A5-7

九江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指导意见

指导推进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数量。

指标8

2023

市农业农村局

A5-8

九江市病死畜禽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加强推进九江市病死畜禽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促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

指标32

2023

市农业农村局

2)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及目标

对应指标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B1源头减量

B1-1

含矿废石分离回收研究

WO30.1%以下的含矿废石及剥离岩石进行分选富集回收有价组分。

指标42

2025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B1-2

实施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主要技术模式

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的技术模式,推广应用水稻测土配方+机械化侧深施缓释肥技术模式、水稻测土配方+无人机叶面喷施水溶肥技术模式、水稻测土配方+绿肥+无人机叶面喷施水溶肥技术模式、水稻测土配方+商品有机肥+无人机叶面喷施水溶肥技术模式、油菜测土配方+机械化种肥同播技术模式、油菜测土配方+无人机叶面喷施水溶肥技术模式、油菜测土配方+商品有机肥+无人机叶面喷施水溶肥技术模式、果树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果树测土配方+无人机叶面喷施水溶肥技术模式等。

指标7

2025

市农业农村局

B2固体废物收集

B2-1

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体系建设

由大的医疗机构包片,对片区内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各类医疗机构将产生的医废交到大医院,大医院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医废处理合同。

指标25

2023

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

B2-2

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

明确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废铅蓄电池收集责任,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依托销售渠道建设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络。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专业收集企业和再生铅企业合作共建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体系,通过电池销售网络以旧换新、逆向物流等多种方式回收废铅蓄电池,建立电池生产、销售、回收、再生产业链合作模式。

指标29

2025

市生态环境局

B3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B3-1

提升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科技水平

支持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和科研平台建设。

指标42

2022

市科技局

B3-2

工业固体废物替代性利用研究

突出多固体废物协同应用,支持传统水泥、制砖、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的替代性利用研究工作,推进水泥窑、陶粒、烧结砖企业协同造纸厂污泥,免烧砖、透水砖、加气块企业协同尾矿。

指标42

2025

市工信局

B3-3

生活垃圾集中机械 分选回收低值废塑料及其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循环利用技术

引进生活垃圾集中机械分选回收低值废塑料技术及低值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循环利用技术,实现废塑料的资源化利用。

指标23

2025

市生态环境局

B4信息化平台

B4-1

九江市“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

结合“智慧九江”建设,建设“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农村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等主要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构建全市固体废物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固体废物数据实时采集、实时跟踪、风险预警、成效评估等功能,实现环境监管和分析决策一体化,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指标43

2025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B4-2

医废信息平台

筹划建立医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可回收物数据收集。




B4-3

医疗机构可回收物收集数据

筹划建立可回收物数据收集平台。全市医疗机构的医废数据纳入平台,今年年底推广至二级医疗机构,2025年推广至乡镇卫生院。同时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纳入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

指标43

2025

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B5宣传教育

B5-1

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宣传培训

制定“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宣传培训方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全方位开展“无废城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建设九江市环境教育基地;积极搭建公众交流参与平台;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树立先进典型。

指标48

2023

市无废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

B5-2

垃圾分类宣传

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每个星期进行乡镇垃圾分类宣传。

指标48

2022

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B5-3

开展固体废物法宣传活动

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帮扶,组织企业学习固体废物法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

指标48

2022

市生态环境局

B5-4

开展无废运动会宣传活动

以江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为契机,开展“无废运动会”建设。开展“无废运动会”宣传教育。

指标49

2022

省运会市筹委会执委会、市体育局


3)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领域

任务内容及目标

对应指标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C1

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

在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流程监控,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通过调控供求关系,引导产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合理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指标39

2023

市发改委

C2

完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机制

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形成机制和收费方式。

指标39

2023

市生态环境局

C3

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

重点在各类国家级、省级园区,支持采用整体打包的形式,委托专业化的第三方环保机构开展园区生态环境治理、固体废物规范管理。

指标39

2025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C4

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

加强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同税务机关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

指标39

2025

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C5

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重点引导支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指标40

2025

市生态环境局、九江银保监分局

C6

深入开展环境信用评价

跟踪企业环境守()信情况,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指标39

2025

市生态环境局

C7

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绿色产业担保基金,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提供增信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无废城市”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绿色等级,按一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差别化贴息奖励政策。

指标39

2025

市金融办、人行九江中心支行

C8

建立完善绿色金融“黑名单”制度

结合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存在环境违法记录的市场责任主体,限制其融资规模。

指标39

2025

市金融办、人行九江中心支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4)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领域

任务内容及目标

对应指标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D1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D1-1

实施绿色制造奖励

制定绿色制造项目激励政策,通过正向激励,推动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争创绿色制造项目。

指标4

2022

市工信局

D1-2

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围绕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分批分行业指导重点企业开展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指标3

2022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D1-3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或集中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废物类别,严格控制产生相关废物的建设项目建设。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及《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指标1

2022

市生态环境局

D1-4

淘汰落后产能

倒逼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指标1

2022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D1-5

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分类整治,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指标51

2025

市生态环境局

D1-6

尾矿库生态环境风险排查整治

通过调研摸清尾矿库底数、尾矿库基本情况,提出安全环境要求,提出安全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及目标。

指标31

2023

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D1-7

危险废物专项联合执法联动机制

制定危险废物专项联合执法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公安环保联合执法队伍,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对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现场监察和环境风险排查。

指标44

2022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D2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D2-1

建设武宁县有害垃圾暂存点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城区周边建一座有害垃圾暂存点,提升垃圾回收利用率。

指标23

2023

武宁县城管局

D2-2

完善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

完善粪污资源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

指标18

2022

市农业农村局

D2-3

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

完善农作物秸秆的产量、利用等数据台账。

指标17

2022

市农业农村局

D2-4

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台账

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台账,完善统计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监管。

指标29

2022

市农业农村局

D3执法检查

D3-1

持续加大固体废物专项执法力度

将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源清单统一纳入“双随机”名单开展执法检查。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指标45

2022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D3-2

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

对于经举报查实存在非法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给予举报人奖励。

指标27

2022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附件4

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实施主体

项目内容

预期效果

总投资

(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完成

年限

G1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G1-1

九江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经开区垃圾分类收集亭项目

经开区管委会

经开区城管局

项目拟在居民小区建设196个垃圾分类收集亭。

提高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96

自筹

2022

G1-2

彭泽县城区垃圾分类亭和分类驿站采购项目

彭泽县人民政府

彭泽县城管局

项目拟建设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亭100个,垃圾分类驿站2个。

提高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25

财政统筹

2022

G1-3

彭泽县火车站垃圾中转站项目

彭泽县人民政府

彭泽县城管局

规划用地1008平方米,占地面积137.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3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等工程。

提高生活垃圾清运量

100

财政统筹

2022

G1-4

彭泽县棉船垃圾中转站项目

彭泽县人民政府

彭泽县城管局

规划用地2530.8平方米,占地面积210.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33平方米;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等工程。

提高生活垃圾清运量

500

财政统筹

2022

G1-5

都昌县11个乡镇垃圾中转站

都昌县人民政府

乡镇

新建压缩站房、控制室整体式垃圾压缩机,增加垃圾运输车数量,提高生活垃圾清运量。

提高生活垃圾清运量

1760

财政统筹

2023

G1-6

九江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庐山市中心城区二级中转站综合建设项目

庐山市人民政府

庐山市环卫所

增加200吨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垃圾渗滤液处理量20/天。建设内容包括压缩站房、门卫计量间、围墙、大门、厂区道路及绿化等,并配套垃圾压缩(含勾臂车1辆)、渗滤液处置、大件破碎等设施。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1050

专项国债及市财政资金

2022

G1-7

瑞昌市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

瑞昌市人民政府

卓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2.99亩,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设计垃圾转运能力为300/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转运站土建及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室外道路、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工程。

提高生活垃圾清运量

1500

市属企业投资

2022

G1-8

永修县八角岭生活垃圾应急堆放点

永修县人民政府

永修县城管局

项目库存面积2426平方米,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场地清基、库存防渗、气体导排、地下水监测、截洪沟、垃圾坝、进库道路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可紧急容纳全县两个月左右的生活垃圾。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110

一般债券

2022

G1-9

武宁县有害垃圾暂存点

武宁县人民政府

武宁生态环境局

建设站房,增设垃圾桶和垃圾运输车。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100

财政统筹

2023

G1-10

武宁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武宁县人民政府

武宁县人民政府

项目拟改造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垃圾转运车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

提高生活垃圾清运量

1500

国债及乡镇自筹

2022

G1-11

经开区垃圾中转台渗滤液改造项目

经开区管委会

经开区城管局

对全区9个中转台进行改造、升级。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98

自筹

2022

G1-12

九江市生

活垃圾收

运体系建

设项目

彭泽县乱石湾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压滤液臭气处理等工程

彭泽县人民政府

彭泽县城管局

总用地面积1099.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2.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危废仓库、药剂仓库、零时设备场地、导排沟、除臭系统、安装应急电源。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300

财政统筹

2022

G1-13

八里湖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拟在八里湖新区辖区内九龙新城、金鹏城、中航城、怡庐苑保障房(一期)等四个小区设置垃圾分类处理设备,并对该四个小区进行垃圾分类的运营管理。

提升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500

地方财政

2022

G1-14

湖口县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处置建设项目

湖口县人民政府

湖口县城管局

建成覆盖湖口县城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完善及四分类闭环管理系统、建成湖口县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及处置中心(规模为100/天拆解破碎垃圾及分拣打包装置、可回收物资源化分拣中心、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占地约6333.942平方米(约9.500亩),总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湖口垃圾转运站设备改造、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和“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5133

专项债、地方配套

2022

G1-15

都昌县一般固体废物焚烧发电项目

都昌县人民政府

都昌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收运都昌县和周边县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协调进行焚烧发电,预计每日满负荷运行处理800吨垃圾,上网发电达到36万度电。

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39436.43

企业自筹

2023

G1-16

九江市生

活垃圾收

运体系建

设项目

江西昊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都昌县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都昌县人民政府

江西昊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分三期建设,建设用地约13334平方米,年处理15万吨垃圾焚烧炉渣。

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40000

企业自筹

2022

G1-17

九江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瑞昌市餐厨垃圾生物处置循环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瑞昌市人民政府

九江市京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26亩,生物餐厨处置,实现自动化分拣、破碎、油水分离,预计运营能力为日处置50吨,利用黑水虻养殖区4000平米。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500

企业自筹

2022

G1-18

修水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修水县人民政府

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为1x50吨/天餐厨垃圾处理线+3吨地沟油处理线。采取“收运+处理”一体化模式,由运营企业负责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增加生活垃圾清运量和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3200

社会资本

2023

G1-19

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九江三峡二期水环境公司

九江三峡二期水环境公司

项目占地总面积5.74公顷采用车载预处理设备,在餐厨废弃物收集车内进行全密封分拣、制浆,最后运输到厂区进行环保无害化处理建成后,预计能达到城镇污泥150吨、餐厨垃圾200吨的日处理能力,总处理规模为350/天。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提升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和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2960

企业自筹

2022

G1-20

九江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瑞昌市城市建筑余料及装修余料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瑞昌市人民政府

瑞昌市城管局

项目用地面积约24.52亩;站内设有建筑及装修余料堆放场地,建筑及装修余料实行分类管理。预计项目建成后全年将有效处置建筑余料6万吨左右,装修余料有效处理4万吨左右,大件物品有效处理800吨左右。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

700

专项资金

2021

G1-21

九江市循环经济产业中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九江市城管局

九江华赣城发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用地100亩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利用处置,预计处置规模产装修垃圾2.5万吨/年,建筑施工及拆除垃圾20万吨/年。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

20000

企业自筹

2025

G1-22

庐山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庐山市人民政府

庐山市环卫所

预计年处理建筑和装修垃圾10万吨,建设固体废物处理线一条(预留装修垃圾接口),主要包括标准工业厂房3500平方米,封闭堆场8000平方米,配套完善的水电气等工业辅助设施。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

2000

市财政资金及其他

2024

G1-23

无废景区”建设项目

庐山智慧旅游建设及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庐山市人民政府

庐山市人民政府

含智慧旅游平台,景区给排水、垃圾治理、强弱电下地等配套设施建设。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30000

专项债和财政资金

2022

G2再生资源加工

G2-1

瑞昌塑料综合利用

瑞昌市人民政府

九江惠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后可实现塑料综合利用。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100000

企业自筹

2025

G2-2

九江市鸿泽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汽车智能梯次利用项目(经开区)

经开区人民政府

九江市鸿泽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预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拆解2万辆汽车的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和年处理废钢15万吨的废钢处理线。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30000

企业自筹

2022

G2-3

瑞昌荣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克力回收再循环利用项目

瑞昌市人民政府

瑞昌荣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采用先进的裂解装置和高效精密精馏提纯技术,可年处理废旧亚克力(废塑料)12万吨,年产高分子材料MMA(甲基丙烯酸甲酯) 10万吨、PMMA(亚克力浇注板)3万吨和PMMA(亚克力挤出板)2万吨。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63826.28

企业自筹及贷款

2022

G2-4

江西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汽车拆解及资源循环利用

武宁县人民政府

江西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设汽车拆解和循环利用设备,实现年拆解10万台汽车及资源循环利用。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10000

企业自筹

2025

G2-5

九江威格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新型金属材料加工项目

柴桑区人民政府

九江威格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以废旧金属为原料加工成新型金属材料。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98000

企业自筹

2023

G2-6

江西康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废铝处理项目

柴桑区人民政府

江西康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废铝为原料,年产3.5万吨再生铝制品。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80000

企业自筹

2023

G2-7

都昌县园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贝壳废料4000吨项目

都昌县人民政府

都昌县园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7.8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8000

企业自筹

2022

G3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G3-1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碎矿系统抛废富集、含矿废石分离回收项目

都昌县人民政府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1.主要包括对现有筛分厂房进行技术改造。预计产出建筑骨料45万吨/年。
2.
WO30.1%以下的含矿废石及剥离岩石进行综合利用。预计产出建筑骨料67万吨/年。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0118.09

企业自筹

2025

G3-2

九江市循环经济产业中心(钢铁含锌尘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九江华赣城发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约250亩,建设内容主要为钢铁尘泥脱盐及盐回收系统、回转窑生产次氧化锌和锌焙砂系统、铁碳磁浮选回收系统、饲料级硫酸锌系统、活性氧化锌系统,项目建成后总处置规模为35万吨/年,其中含锌尘泥25万吨/年,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年。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00000

企业自筹

2025

G3-3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综合利用回收有价金属项目

修水县人民政府

修水康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107亩,新建总面积15000平方米。回收有价金属产品,年处置固体废物6万吨以上,综合处置能力12万吨以上。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8000

企业自筹

2022

G3-4

湖口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湖口县人民政府

湖口县工信局

对钢厂产生的水渣、钢渣的处理配套由普惠、赣冶、博林高科等企业进行综合处理。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0000

企业投资

2024

G3-5

江西德安万年青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

德安县人民政府

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一条6600/天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12万吨/年工业固体废物。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

50000

企业投资

2023

G3-6

鑫耀花岗岩加工废弃料综合利用项目

庐山市人民政府

庐山市鑫耀建材有限公司

利用石材加工企业废泥浆生产粉灰和混凝土加气块砖。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4200

股份融资

2025

G3-7

九江鑫辉建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技改项目

瑞昌市人民政府

九江鑫辉建材有限公司

新建一栋污泥库100平方米,年产3000万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400

企业自筹

2023

G3-8

废水处理污泥送气化炉协同处置

彭泽县人民政府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通过将工业废水处理污泥(一般固体废物)送气化炉进行协同处置,处置后的污泥形成“气化炉渣”,作为建材原材料使用,预计每年减少污泥外部处置量约3000吨。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50

企业自筹

2022

G3-9

江西海威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沿江循环经济数据中心及年产60万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湖口县人民政府

江西海威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是对沿江周边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再回收、再利用,通过专业设备的加工,使废弃物转换成可用的矿物新材料,提高综合能效。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50000

企业自筹

2022

G4农业农村固体废弃物处置

G4-1

九江生态循环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九江市国控集团

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复绿九江星庐瓷土矿原裸露矿区1.2平方公里,种植牧、乔木等经济林木进行固土复绿,牧草可作饲料、发展林下养殖可作为肥料还田还林,实现循环。

治理裸露的矿山

10000

自筹

筹建

G4-2

修水县绿色种养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修水县人民政府

修水县人民政府

项目拟采用固体粪肥80000亩,每亩施用处理后的固体粪肥350公斤,沼液还田10000亩,每亩施用沼液2吨。

实现农业源头减量

1000

地方财政

2022

G4-3

水产养殖循环利用与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

柴桑区人民政府

柴桑区人民政府

总用地面积2770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706.67平方米,养殖鲈鱼年产量950吨。

实现农业源头减量

10000

企业自筹

2022

G4-4

九江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瑞昌秸秆综合利用

瑞昌市人民政府

瑞昌众鑫生物颗粒有限公司

项目拟回收北片乡镇产生秸秆,秸秆粉碎、烘干制粒。实现年处置5000吨秸秆和综合利用。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200

企业自筹

2025

G4-5

湖口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湖口县人民政府

湖口县均桥绿安家庭农场、湖口绿田农机专业合作社等45个实施主体

水稻秸秆直接还田;秸秆异地覆盖还田;秸秆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利用;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农作物秸秆还田效果监测。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200

中央投资

2022

G5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G5-1

九江市循环经济产业中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项目)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九江华赣城发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拟新建厂房1500平米及相关配套设,预计施达到收集全品类危废,规模在50吨以下。

增加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700

企业自筹

2023

G5-2

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永修县人民政府

永修县生态环境局

建设具有“资源化预处理+协同处置”工艺路线的永修县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

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10000

招商引资

2024

G5-3

修水县工业危废处置综合利用回收有价金属项目

修水县人民政府

修水康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107亩。针对工业园及周边危废进行处置,预计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处置危废6万吨以上,综合处置能力12万吨以上。

提高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8000

企业自筹

2022

G5-4

修水县德瑞科技有限公司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修水县人民政府

修水县德瑞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新增用地70亩,现有项目用地80亩。本次技改新建富氧炉2台,新建含钒钼镍物料处理生产线1条,以及对现有湿法工艺进行提升改造。

提高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10000

企业自筹

2024

G5-5

废盐再生项目

彭泽县人民政府

九江浦泽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新建5万吨/年废盐(危废)和1万吨/年废盐(一般固体废物)再生生产线,生产氯化钠和硫酸钠出售,项目占地面积39333平方米。

提高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5000

企业自筹

2024

G5-6

废盐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濂溪区人民政府

濂溪区人民政府

项目占地约80亩,建设规模10万吨/年工业废盐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率和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20000

企业自筹

2023

G5-7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

瑞昌市人民政府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改造4000/年再生平衡剂磁分离生产线、新建10000/年拟薄水铝石生产线、500/SCR脱硝废催化剂处理生产线、1000/年氯化聚丙烯生产线。新建4#厂房12160平方米、乙类仓库120平方米、丙类仓库1028平方米。

提高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10305.9

企业自筹

2022

G5-8

九江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依托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项目

瑞昌市人民政府

九江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年处理危险废物50000吨,采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率

10980

企业自筹

2022

G5-9

长江绿色航运九江港洗舱站项目

湖口县人民政府

湖口县人民政府

25000吨级化学品、油品洗舱泊位(包括船舶污染物接收功能),年洗舱600艘次,占用长江岸线长度 314 米,陆域用地面积70亩。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率

31054

企业自筹

2022

G5-10

九江市飞灰处置一期项目

九江市城管局、德安县人民政府

市城管局、德安县人民政府

项目建成后日处理飞灰100吨。

提高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10000

社会投资

2023

G5-11

九江一晖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废线路板拆解

武宁县人民政府

九江一晖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设废线路板拆解设备,用以提取有用金属,提高资源循环利。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率

8000

企业自筹

2025

G6风险管控项目

G6-1

九江市现存五个简易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管控项目

都昌县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修水县人民政府、瑞昌市人民政府

都昌县城管局、永修县城管局、修水县城管局、瑞昌市城管局

对江西省都昌县城卫生管理所填埋场、永修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修水县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西港镇)、瑞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填埋场和瑞昌市码头镇胜利村下张填埋场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降低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风险,使存量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15000

地方财政和中央专项资金

2025

G6-2

九江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

九江市城管局

九江市城管局

拟对九江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治理。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100000

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

2025

G6-3

庐山市东牯岭矿山复绿项目

庐山市人民政府

江西恒坤建设有限公司

修建挡土墙、截排水沟、栽树等,用于消除矿区内的地质灾害及水土流失隐患,恢复裸露山体的植被。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

1400

地方财政

2022

G6-4

彭泽县杨梓镇马桥矿业产业园项目

彭泽县人民政府

彭泽县人民政府

以长峰实业、南方水泥为主体,进行绿色矿山创建,实现创绿复绿30万平方米。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

190000

企业自筹

2025

G6-5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武山铜矿老尾矿库复用工程

瑞昌市人民政府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新建一条排水竖井,一条双格排水斜槽,一条截水沟。安装钢骨架聚乙烯管,自控自吸泵两台等,为尾矿的安全处置和利用提供条件。

尾矿综合利用

1337.43

企业自筹

2022

(注: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逐年更新)

附件5

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各部门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部门

工作职责

1

市无废办

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2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负责组织创建“无废机关”。

2.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

3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负责组织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统筹协调“无废九江”宣传推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科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

4

市发改委

1.负责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化解涉固体废物产生的行业过剩产能,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培育壮大新动能

2.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产业政策,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鼓励、限制和淘汰的涉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

3.负责组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产品类固体废物逆向回收体系。

4.负责配合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将市生态环境局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推送给国家、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负责统筹平衡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无废城市建设领域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

5

市财政局

1.负责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费。

2.负责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6

市应急管理局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7

市生态环境局

1.负责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3.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5.负责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建设项目、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8

市住建局

1.负责组织创建“无废工地”。

2.指导绿色社区建设、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

9

市城管局

1.负责行使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2.负责指导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

3.负责拟定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

4.指导做好疫情期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10

市自然资源局

1.负责组织创建“无废矿山”。

2.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3.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

4.负责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5.负责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

11

市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组织创建“无废乡村”。

2.负责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和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3.负责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12

市工信局

1.负责组织创建“无废园区”和“绿色工厂”。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促进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拟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政策。

3.负责组织开展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建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4.负责组织推广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13

市交通运输局

1.负责指导公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2.负责危险货物道路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监督管理。

3.负责指导做好固废废物运输保障工作。

14

市司法局

1.负责初审登记、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

2.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对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3.负责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

15

市水利局

负责加强沿江沿河沿湖重点区域的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填埋点排查整治和监管。

16

市商务局

1.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促进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和外卖行业绿色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17

市文广新旅局

1.负责组织创建“无废景区”和“无废酒店”。

2.负责指导协调“无废九江”整体形象打造和宣传推广。

3.负责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18

市卫健委

1.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和可回收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交接。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

2.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废物的产生、贮存、收集、处置等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19

市市监局

负责市场监管机构实验室废物的产生、贮存、收集、处置等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20

市科技局

1.负责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通过科技计划予以重点支持,推动固体废物领域绿色技术创新。

2.负责组织研究和示范推广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适用技术。

21

市教育局

1.负责组织创建“无废学校”。

2.负责教育机构实验室废物的产生、贮存、收集、处置等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3.负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和社会实践,宣传“无废城市”理念。

22

市港航局

1.负责组织创建“无废港口”和“无废码头”。

2.负责组织开展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监督管理。

23

市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依法侦查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查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以及阻碍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24

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负责九江市“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建设指导。

25

市供销社

配合做好农村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26

市金融办

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无废城市”建设信贷资金支持,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27

市邮政局

负责组织和推动快递行业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物,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促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

28

人行九江中心支行

1.负责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

2.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绿色信用评价,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促进绿色信贷业务和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29

市统计局

配合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有关指标的统计服务工作。

30

市税务局

负责落实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的税收政策。

31

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

1.按职责推进绿色信贷发展,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2.参与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法律基础,参与制定相关制度,指导保险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32

各县(市、区)

1.负责组织创建“无废社区”。

2.负责具体落实建设任务,统筹做好区域内“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九江政府网|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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