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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重拳打违出实效 铁腕治乱扬正气 ——金湖乡“治乱大行动”攻坚战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06-29  |  专栏:专项治理

王渭  融媒体记者  熊敏

  为全面构建文明和谐、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金湖乡党委、政府遵循“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原则,将治理矛头指向群众反映最突出、最混乱、最难根治的社会乱象。自5月起,通过在全乡范围集中开展“治乱大行动”攻坚战,社会环境得到了净化,村民幸福指数大幅度提升。

  今年5月,金湖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治乱大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分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通过排查摸底,领导小组建立了金湖乡治乱行动排查整治台帐,将当前收集的各类问题进行归纳,按几大类别在各个领域统筹相关部门、村场,协调部门执法力量,集中开展对一些难点乱象进行重点整治。

  强势打响“两违”攻坚战

  “两违”建房,一直是金湖乡的一张“负面名片”。为有效控制“两违”建房,金湖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导排查,实化工作措施,强势打响“两违”攻坚战。到目前为止,在五合、江流、大塘、和平等村先后处置了8起擅自开基、加层、扩建、装修等各种违建行为,有效遏制了农民建房乱象,实现了今年以来“不新添一砖一瓦”的目标。

  除日常执法巡查外,金湖乡采取在各村组的主要路口、人流集中场所悬挂横幅,在村内张贴“两违”整治标语,向全乡农户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和制作举报箱、设立举报电话等有效措施,进行广泛宣传,让“两违”整治行动深入人心。乡治乱工作组一面压实村级巡查报告责任,一面发挥乡综合执法队作用,协调国土管理部门,以强有力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开展“两违”整治行动,重拳整治违法建设与违法用地行为,极大震慑了违建者以及有违建想法的行为人,有效遏制了“两违”建设的蔓延。“行动开始以来,在全乡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有效的控制住了‘两违’势头,到目前为止,未出现一例违规新建房屋现象。”金湖乡执法大队队长曹利鹏说。

  铁腕整治违规砂石场

  一段时间以来,金湖乡辖区内共安大道两侧的砂场料场违规占地及私搭乱建现象严重,有的甚至盘踞数年之久,长期侵占土地资源,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影响交通安全、损害城市形象。为全面贯彻落实共青城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督察整改的部署,金湖乡重拳出击,采取强化巡查、多方动员、彻底取缔等多项举措,对辖区内共安大道沿线多处违规沙石场展开了一场清退攻坚“战役”。治理期间,金湖乡治乱工作组顶住各种威胁恐吓、说理求情。对拒不配合整改的,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清场,清理沙料、石料约3000方,拆除工棚、板房8间,处理违规砂场4处,石料厂2处,有效提升了道路沿线环境。

  在整治工作中,金湖乡全面发挥了各部门、各村联动作用,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狠抓时间节点重点目标。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和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违规砂石场清退等各项工作。

  零死角开展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为全面打好打赢生态环保战役,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金湖乡大力开展生猪养殖场治理工作。生猪养殖场污染情况在金湖乡由来已久,散布各处的养猪场及其附近污水横流,蝇虫乱飞,臭不可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周边群众怨声载道,苦不堪言。对乡“乱象”工作组的上门执法,养殖户往往找各种理由搪塞狡辩,企图敷衍拖延。对此,金湖乡坚持“有礼有节有力”,一面耐心讲解政策,一面下达禁养告知,明确清退时间和顺序,不定期组织抽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有养猪场用泔水喂养,执法队员立即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同时拍照保留证据。目前该乡已对两家用泔水喂养的养殖场进行了处罚,对一家拖延不办且属违章建筑的猪栏进行强制拆除。金湖乡政府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采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办法,确保养殖场污染治理有序推进。

  零容忍开展私占安置房储藏间行动

  自去年固村整体搬迁第一次分房户入住安置房后,金湖乡凤凰安置点内的一些村民私自侵占小区内的储藏间。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安置小区储藏间管理,方便小区住户生活,维护储藏间申购秩序,体现公平公正,经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开展清理行动。经前期摸底排查,已对申购未缴款而私自侵占的,于6月6日张榜公告,村委会电话通知到个人,并要求限期内缴款,告知侵占行为违法性;对于此次通告限期内仍未交钱而私自占有的,限7个工作日内将储藏间内物品搬出。下一步将对限期内未搬出的将组织工作组对所侵占储藏间进行清场并收回。

  此外,金湖乡针对河湖“四乱”、非法捕捞狩猎、乱堆乱倒等乱象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对各类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撬动难点问题一件一件治理到位,取得了初步成效。该乡将任务细化,各村(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挂点领导的组织下,不定期开展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各类“乱象”,及时处置到位,将各类“乱象”治理在萌芽阶段;乡综合执法队按照“发现制止责任在村,处置治理责任在乡”的基本原则,不定期开展巡查、处置、跟踪整治进度,对视而不见、隐瞒不报、处置不力、推诿扯皮的,定期上报并追责。通过专项整治,金湖乡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治乱有力、遵规守矩”的良好社会风气。


共青城市新闻网|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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