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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重拳!五家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药店被责令停业整顿
发布时间:2021-01-15  |  专栏:专项治理

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1、22号令要求,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有关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专门成立药品流通领域专项小组扎实推进疫情防控重点措施,着力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近期,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县(市、区)药品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和执行 “GSP”等方面进行检查。

114日至15日,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柴桑区、濂溪区、八里湖新区的药店进行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未落实治疗退热止咳药品销售监测工作等疫情防控措施,存在疫情防控漏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5家药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整改完成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实后方能恢复营业,未整改到位前,不得营业。

目前该项检查行动还在持续进行中,市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对全市各县(市、区)的药品流通领域企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开展检查,对于发现疫情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将加大处罚力度以及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对屡教不改,顶风违规的企业将从重加重处罚,切实督促企业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筑牢安全“防火墙”(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  张玄、黄虎)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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