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职责,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近日,柴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排查,该区共有两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未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相关检测试剂。此次检查共对两家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开展了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入库验收和使用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等方面,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要求使用单位按《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下一步,柴桑区局将继续加大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监管力度,对使用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保障用械安全,为新冠疫情防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