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药械安全监管环境,今年以来,瑞昌市监局坚持“三个不放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械安全监管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细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将药店作为疫情防控“哨点”,通过微信、集体约谈等方式督促药店做好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药品实名登记,按规定上报体温异常购药人员身份信息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新冠疫苗安全监管,高质量完成全市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新冠疫苗配送接种点每月不少于2次的检查频次要求,有力保障全市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新冠疫苗质量安全。
二是紧抓药械安全不放松。坚持实行“日常监管+飞行检查+药械抽检”监管模式,加强药店、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监管薄弱领域安全监管。对药品流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经营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将药品抽检数据与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数据分析相结合,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严抓违法行为不放松。开展中药饮片质量、药品抽检、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2021年度上半年,共查办药品类案件3件,办结3件,查办医疗器械类案件5件,办结3件,有效规范了全市药械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