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易行”活动
实施方案
都社信字〔2020〕2 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都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易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都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易行”活动实施方案
都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0日
都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易行”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诚信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探索以“信易+”为载体,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推动“信易行”发展,积极营造守信有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九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九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九社信办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守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守信者得到信用红利,营造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
二、试点优惠对象
全县范围内全国、省、市、县级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江西好人”,“最美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获得者。(简称“礼遇对象”)
三、试点范围.
县内公共交通工具。
四、主要内容
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礼遇对象本人在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免费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礼遇对象可通过本人申请,并通过规定审批程序到当地公交部门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礼遇对象在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前个人要自行购买乘车保险,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审验。财政部门对公交企业承担免费公交乘车的成本支出按政策定期给予补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信易行”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共同推进“信易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及县财政局根据试点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办法,确定专人负责,有序推进。对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沟通、协调解决,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信易行”试点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信易行”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都昌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附加:
都社信字〔2020〕2 号都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易行”活动实施方案.doc